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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關越
-時報記者張瑋報道塘沽的姚師傅因爲鄰居孩子吵鬧已經連續好幾個月沒有休息好了,儘管他多次投訴鄰居,但根本沒有起到任何作用,爲此姚師傅想到了起訴。
原來姚師傅樓上住的鄰居是一對年輕的小夫妻,他們有個3歲左右大的孩子。小孩很淘氣,每天晚上都會在樓上蹦蹦跳跳,而且孩子平時睡覺很晚,經常半夜還在哭鬧。起初姚師傅以爲,家長一定會哄孩子早睡,可是令他沒想到的是,這對夫妻根本沒有哄孩子早睡覺的意思,相反還經常在客廳陪着孩子跑來跑去。姚師傅的工作需要上早、晚班,因此特別需要休息好,然而幾個月來樓上的噪音令姚師傅難以入眠。
姚師傅曾多次找到鄰居投訴,誰知對方不予理會,鄰居女主人竟變本加厲,晚上穿着高跟鞋和孩子一起跑。無奈的姚師傅想到找律師幫忙,他稱自己不是真的想起訴,只是想好好的和對方溝通調解。
◎律師說法:
融耀律師事務所的王梅律師說:因爲鄰居孩子吵鬧而弄得尋求法律幫助,可以想象姚師傅確實受到了很大的干擾。《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小孩子的吵鬧按理說不足以長時間影響鄰居的正常生活,可是孩子的母親不但不在夜間哄孩子休息,相反在接到姚師傅投訴後變本加厲地“製造”更多噪音,這樣的做法就有些不道德了。
當然,鄰里關係還是以溝通和協調解決爲好,可是如果鄰居故意製造噪音,那麼姚師傅就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畢竟公民有享有居住安寧的權利。當然姚師傅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如果鄰居吵鬧的噪音分貝確實影響了姚師傅的正常休息,那麼姚師傅就有權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