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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巽達前些天,法國皮諾家族將向中國政府捐贈流失海外的圓明園青銅鼠首和兔首一事,上了很多媒體的頭條。在一片叫好聲中,圓明園學會學術專業委員會委員劉陽“點醒”大家說,這次的企業家捐贈流散文物是“絕對的特例”。言下之意,此舉乃各種綜合因素衝撞糅合發酵之產物,很難成爲“典型案例”。如果就此對圓明園文物迴歸的前景持樂觀態度,未免幼稚。
此言有一定道理。不抱幻想,拋棄哪怕是謹慎的樂觀,對於我們更科學有效地做好“國家文物迴歸事業”具有激勵作用。但是再“特例”的事例都會有規律性因素隱藏其間,值得我們深挖之後舉一反三。比如,此舉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國際社會對文物返還其原屬國價值理念的認同?比如,像中法建交50週年這樣的重大契機是否會爲“懸案”提供新思維?比如,當中國人因反感於皮諾家族的先前作爲而選擇遠離其奢侈品,他們是否會有“得不償失”的顧慮?還有,近日嘉士得在上海設立了首家獲得獨資拍賣執照的國際藝術品拍賣公司,面對巨大的拍賣市場,他們是否會對當初的舉措有所反思?
誠然,圓明園是中國近代史上的很大傷痛,這個傷痛對中國人來說無法忘懷,甚至和民族恥辱綁在一起。用宏大的聲音向國際社會宣傳“文物返還其原屬國”的主張,並且通過律師走出國門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干預不當的拍賣,這些無疑是要繼續進行的。但是當個人或企業與文物發生關聯時,付出經濟代價的個人或企業不會簡單地“完璧歸趙”,他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動機,或在情理之中。我們的“愛國至上”,也並不一定能夠讓人感同身受。而建立“文物返還其原屬國”的國際立法,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從操作層面來看,怎樣的文物必須返還,怎樣的文物可以留在彼國,這都是需要通過反覆的論爭和論證纔有可能達成有限的共識。所以對於我們而言,如何保證極其重大的文物逐漸迴歸,這纔是重中之重。
現在在圓明園十二生肖獸首銅像中,除了這次皮諾家族的捐贈,已經迴歸的有5件:牛首、猴首、虎首、豬首、馬首,它們分別在2000年、2003年、2007年由愛國人士出資搶救回國,目前收藏於國內的保利藝術博物館。“出資搶救”和“無償捐贈”,讓文物殊途同歸——那麼,是否還存在其他的“迴歸”方式呢?竊以爲,一切皆有可能,當愛國情懷、國際情懷、人道情懷以及利益準則、道德準則發生化學反應之後,冷不丁還會冒出些新“特例”,我們不妨給點“謹慎的樂觀”。(摘自《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