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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康重華
3日,29歲的小王給市長公開電話打來電話說,初次創業的他最近遇到了一件鬧心事,爲開飯店剛租下的房子被莫名其妙的賣掉了,而且是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爲了兌下這個店,我花了2.8萬元,現在要是房子沒有了,我兌店的錢也都打水漂了。”
突然被賣掉的房子揭出N手房主
小王告訴記者今年4月份他通過一份名爲《供求世界》的報紙,在和平大街與皓月大路交會處租了一間門市準備開個飯店。“租給我房子的人叫姜雲柱,這間門市面積約爲116平方米,被房主一分爲二,我租用的部分面積大概80平方米。”小王說,他看店面挺合適,而且姜雲柱之前也是做飯店的,所以共出資2.8萬元將姜雲柱的店兌了下來。
“我爲了保險起見,還和姜雲柱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合同簽到今年6月末。”小王說房子租好了,他就開始爲飯店開業採買東西,共花費近4萬元。在4月8日開始試營業,經過一個星期的試營業,4月15日小王的飯店開始正式營業。
但在飯店剛剛經營半個月左右的5月初,他的店內突然來了一個人告知小王,讓他在5月10日之前搬走。“來的人自稱是房東,可我根本就不認識他。”小王說,來的人姓張,他通過和他一起租房的另一半租客得知,這位姓張的先生纔是房主。
三手房主消失兌店錢消失
隨後,記者採訪了和小王一起租房的張女士,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兩年前跟房主張先生租下的這間門市房,租賃合同簽到明年3月份,房費一季度一交,而在她開工廠開了半年後由於效益問題,她就將此處門市房一分爲二了,她將另一半租賃給原在她工廠工作的王細宏夫婦,所以她是二房東。
“王細宏夫婦開了飯店,但是因爲效益不好他們又給轉租出去了。”張女士告訴記者,她不總在店裏,王細宏將房子再轉租出去的事情她也不太清楚,所以她也不認識姜雲柱。
“我現在才知道我是四房東,可是我現在找不到租給我房子的姜雲柱。”小王鬱悶的對記者說,他幸好沒有給姜雲柱租房費1.8萬元,原來準備將到6月末的租金都給姜雲柱,雖然避免了這個損失,但是他爲了開飯店而付出的將近4萬元都因爲房主將房子賣掉打了水漂。
“因爲房子被房主賣了,所以他拿出5000塊錢補償我,我看小王情況挺困難,所以我又加了1500,給小王補償了6500塊錢。”張女士說。
律師說法:三房東可能涉及詐騙
針對此事,記者諮詢了吉林關東律師行李大博律師,李律師告訴記者,現在經營者在租賃經營位置的時候往往忽略一個問題,那就是將經營權和房屋租賃權混淆了。
“兌店費用是用來取得房屋原有設施的實物使用權,和房屋租賃費用不產生關係。”李律師說,三房東姜雲柱將房子租給小王,並且收取小王兌店費用2.8萬元,並和小王口頭約定房屋租賃到6月份,小王才付了兌店費,但是現在房主將房子賣掉,小王那2.8萬元就沒有取得經營價值,給小王造成了實際損失。
“三房東姜雲柱如果沒有從房主那取得轉租權就將房子租給小王,本身就是無權代理。”李律師說,姜雲柱違反了他和小王的口頭租賃到6月份的,並收取了費用2.8萬元,此事上民事責任他屬於無權代理,刑事責任上可能涉及詐騙。
“小王要是想維權需要起訴姜雲柱,並不能和房主、二房東發生關係。”李律師說,同時他還提醒想要租房的市民,租房前一定要對房主進行法律審查,審查房主是否有租房權利,防止租賃過程中自身的利益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