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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李瀟雪
“您好,我是某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我們有一款新產品,不知您需不需要……”,“您好,恭喜您的手機號碼被抽中幸運號碼,爲此某某保險公司將送你一份價值10萬元的保險……”
您是否曾接到過這樣的電話,無論是在上班開會,還是逛街休息。甚至一天數個,不堪其擾。
日前,保監會出臺《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管理辦法》,爲電話賣保險加上閥門,以規範操作,解決銷售誤導、電話擾民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該《辦法》明確規定,除客戶主動要求外,每日21時至次日9時不得呼出銷售。對於明確拒絕再次接受電話銷售的客戶,應錄入禁止撥打名單,並設定不少於6個月的禁止撥打時限。同時,保險公司及其代理機構應建立因禁撥管理不當對客戶造成騷擾的責任追究機制。保險公司及其代理機構存在違反禁撥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客戶構成滋擾的,中國保監會有權依據監管需要採取通報、監管談話、下發監管函或其他必要的監管措施。
對此,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隨着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高速發展,經營中出現了銷售誤導、電話擾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業務監管規定。
保險公司也認爲這一制度能屏蔽無效電話,節約電銷和人力成本,對公司和客戶是雙贏。
建立電話銷售禁撥管理制度能否杜絕擾民行爲?四川旭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博認爲,“這在一定程度上能解決問題。但是部門規章並不能作爲法律依據。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這種現象的懲處措施,一旦出現也只能進行道德譴責。另外,如果涉及泄露個人隱私或者欺詐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多項措施的細化,平安保險四川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稱,“細化管理辦法對保險公司的嚴格要求,也是對客戶的負責任,對雙方和整個行業都是有利的。”華西都市報記者白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