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3日電(記者白天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擴大工傷預防的試點範圍。試點城市在保證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和儲備金留存的前提下,用於工傷預防的費用爲本統籌地區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徵繳收入的2%左右,主要用來開展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傷預防項目。
此前,我國已在河南、廣東、海南等3省的12個地市開展了工傷預防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