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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樑洪通訊員廖維玉)“感謝檢察官給了我兒子新生的機會,以後我一定好好教育他。”這是盜竊犯罪嫌疑人小張(化名)的父親在檢察機關對小張宣佈無逮捕必要決定時的感激之語。而小張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檢察院建立辦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審查逮捕前社會調查制度以來,第23個被作無逮捕必要決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高一輟學不久的小張被父母送進該縣一電子廠打工。2月13日,有盜竊前科的唐某唆使小張一起偷電動車,後由小張望風,唐某偷走了一臺電動車。小張等人的盜竊行爲被攝像頭拍攝了下來。案發後,公安機關收繳贓物併發還失主。在審查逮捕的過程中,全州縣檢察院的案件承辦人發現小張是初犯、偶犯、從犯。
該院啓動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捕前調查程序。辦案人員對小張所在的工廠、村委、以前就學的學校、鄰居進行了調查,發現小張無前科劣跡,平常表現尚可,並從小張以前的班主任口中得知,小張因有厭學傾向,其父一怒之下將他送進工廠,本來打算讓他進工廠吃點苦後再勸說他繼續讀書的。根據調查結果,該院對小張作出無逮捕必要決定,並督促其監護人加強管教。
據瞭解,全州縣檢察院爲更好地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今年出臺了《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前調查制度》,開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會調查,對其家庭、學校、單位、社區、村委會等有關人員和組織進行走訪調查,全面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況、幫教條件、一貫表現、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等情況,作爲是否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據,並制定相應的個案幫教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