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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向現場見證執行的人大代表介紹案件情況。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在一間寬敞高大的廠房裏,工人們來回穿梭,搬運着大大小小的物件,幾個身着法官服的人拿着紙筆,對每一件搬運的物品進行登記。這是一起案件的執行現場。廠房裏還站着幾個胸佩“人大代表”工作牌的人,又讓人覺着,這不是一次簡單的執行。
2005年2月2日,江河置業有限公司將一處廠房租賃給蚌埠市金辰工貿有限公司。在其後的幾年中,金辰公司生產經營逐漸出現困境,到2012年時,金辰公司已經無力支付廠房租金,並欠下供貨商數量可觀的貨款。江河置業公司和供貨商們紛紛來到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法院,將金辰公司告上法庭。
審理過程中,江河置業公司與金辰公司達成協議,由金辰公司於2012年11月30日前,將廠房騰退,並處置廠房內的設備和產品等資產,用於償還債務。可隨後不久,金辰公司辦公室突然人去樓空,只留下廠房裏堆滿的設備和一部分產品。
由於該廠房位於開發區,所涉及企業與當地招商引資項目實施有一定關聯,案件的處理一直受到區內與金辰公司有業務往來企業的關注,當地黨委政府也高度重視。
案件進入執行後,禹會區法院第一時間向當地人大彙報了案件情況,邀請當地市、區兩級人大代表,對案件執行全程進行現場監督。
今年4月9日,法院組織人員騰出廠房。3名代表完整地見證了執行全程,並在執行筆錄上鄭重地簽下名字。
“這次執行方式、執行結果、執行過程,每一個細節都是公開透明的,我很滿意。”參與現場監督執行的蚌埠市人大代表李淑光讚不絕口。
“案件執行還要繼續,這些資產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評估、拍賣,以確保其他債權人債權的儘快受償。”蚌埠市人大代表何華強叮囑着。
“我們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強化監督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在區人大常委會的支持和協調下,我們建立了人大代表見證執行的常態化機制,通過邀請人大代表現場見證執行的方式,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對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禹會區法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周莉介紹說,“同時,也讓整個辦案過程多一雙民主監督的‘慧眼’,以促進我們的工作公開、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