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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必要藉助網絡民意,進一步推動司法公開。”在今年的四川省兩會期間,有着“四川省議案大王”雅稱的四川省人大代表、廣元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翟峯,又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這條建議。此建議剛一提出,就成爲代表們熱議的話題,同時也得到了四川高院的積極迴應。
近日,我們專門採訪了翟峯。
“近年司法‘觸網’,確實對法院搭上民意監督的快車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雖然‘網絡民意’不可以替代司法正義,但藉助網絡民意推動司法公開是非常必要的。”從翟峯的“開場白”可以看出,他對網絡民意推進司法公開認識深刻。
“而化解社會矛盾和服務羣衆,是法院的兩大工作主旨。法院與民衆的有效溝通非常重要,特別是法院與民衆之間的信息傳遞、共享、互動更爲重要。民衆需要一個訴求充分表達的常態機制,需要法院和網民及時有效溝通、互動的穩定渠道。事實上,網絡平臺的溝通效果是非常明顯的。”翟峯真誠地對我們說。
翟峯表示,這些年,四川高院通過網絡平臺、信息平臺與網民、與人大代表的溝通就做得較好,得到了不少基層羣衆和人大代表的好評。
翟峯舉例說:“2008年1月四川省人大十一屆一次會議期間,我就曾提出‘省高院應儘快建立聯繫代表網絡系統’的建議,省高院領導非常重視,不僅辦理認真,而且很快落實。這個建議1月底提出,2月底就建立並開始運作了‘網上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系統’。從運作的這幾年看,受理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做得不錯。省高院做得好,對我們廣元法院也起到了很好的帶動作用。廣元法院也建立了網絡信息平臺,與網民、人大代表的溝通同樣做得較好,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好評。”對於法院在重視和加強網絡民意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收到的實效,翟峯是滿臉的欣慰。
“但是,我覺得法院在藉助網絡民意、進一步推動司法公開方面,還有需要不斷完善和改進的地方。所以,在今年的四川省人大會期間,我提出了《藉助網絡民意,進一步推動司法公開》這個建議。”翟峯說。
建議的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能上網的裁判文書全部上網‘曬’,這樣有利於公衆對法院審判質效進行監督,同時也可以避免因爲不公開而對法院裁判文書可能帶來的斷章取義、誤讀和誤導;二是法院的案件辦理流程全部上網,比如,法院的開庭公告、合議庭組成人員公告、委託鑑定、評估、拍賣公告甚至長期無理信訪、拒不息訪案件的案情、裁判文書等等,法院都可以上網公開,讓公衆知曉、監督、評判;三是進一步堅持和健全網上聯繫人大代表的制度,加強代表聯絡,暢通民意溝通渠道。
“網絡民意不是‘洪水猛獸’,沒有必要對其戰戰兢兢。事實證明,越坦誠、越虛心、越公開,工作就越主動、越進步。四川高院、廣元中院就是我這個觀點最好的印證。”翟峯可謂是一語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