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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4月25日至5月1日是今年的“全國職業病防治周”,昨天省衛生廳公佈了全省最新的職業病診斷和鑑定機構名單。
安徽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以及各地市的衛生監督所(局)被確定爲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省級職業病鑑定爲終級鑑定。
(本報記者付豔)
職業病診斷機構名單:
合肥市:安徽省第二人民醫院(省職業病防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醫院(市職業病防治院)、安醫大附屬巢湖醫院、中鐵四局集團中心醫院、合肥同仁康復醫院
蕪湖市:蕪湖市第一人民醫院、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
蚌埠市: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蚌埠市第五人民醫院
淮南市:淮南市職業病防治所、淮南礦業集團職防院、淮南新康醫院
馬鞍山:馬鞍山中心醫院
淮北市:淮北市人民醫院、淮北礦業集團職業病防治院
銅陵市:銅陵市人民醫院、銅陵市第二人民醫院、銅陵有色職防院、銅陵縣醫院
安慶市:安慶市立醫院、安慶市第一人民醫院
黃山市:黃山市人民醫院
阜陽市:阜陽市人民醫院、淮南東方醫院集團謝橋醫院
宿州市:宿州市立醫院、皖北煤電集團總醫院、中煤三建職工醫院
滁州市:滁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六安市:六安市人民醫院、六安市中醫院
宣城市:宣城市人民醫院
池州市:池州市人民醫院
亳州市:亳州市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