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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公信力,贏得社會公衆的廣泛認同,我們的正能量應當來源於一流的辦案質量、公開透明的審判程序以及良好的輿論引導和溝通。
首先,一流的辦案質量、公正的審判結果,是匯聚司法正能量的前提和基礎。提高辦案質量,一方面要提高審判人員的責任心;另一方面,要發揮審判長聯席會議、審判委員會的集體智慧來保障公正。
其次,公開透明的審判程序,是匯聚司法正能量的渠道和保障。信息不對稱往往會催生誤會和偏見,甚至引發激烈的矛盾衝突。事實上,組織一次開庭詢問,給當事人一個陳述和舉證的機會,不但能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的概率,而且很多案件能夠通過法官的釋明和勸導,理順情緒、化解矛盾,最終達成調解或者撤回再審申請。
最後,良好的輿論引導和溝通互動,是匯聚司法正能量的助推器和放大鏡。微博、微信等快捷通訊方式的存在,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挑戰。當然,也爲我們加強與社會公衆溝通,贏得了主動,提供了機遇。面對網絡監督,我們應該掌握網絡規則,研究網民心理,充分利用好網絡資源,創新宣傳手段,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藉此機會提幾點具體的建議:
目前,一線審判人員面臨比較大的辦案壓力。建議根據案件的性質、類型和難易程度等對審判工作任務進行量化,同時確定審判人員單位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工作量,合理調整分配有限的司法資源,讓每個人都有充足的時間精心辦理好每個案件。
進一步加強對審判經驗的總結和對有指導意義案例的歸納分析,以減少在法律條文認知上的矛盾和分歧,統一法律適用的尺度,整體提升法院審判水平和規範化水平。
加大法官的學習培訓和交流力度,特別是針對新出臺的法律、司法解釋、會議紀要、領導講話,以及類似物聯網、金融衍生產品等領域的新知識開展專項學習和培訓,並組織經常性的業務研討,讓法官瞭解立法的真實意圖,不斷提高解決新問題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