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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工信部網站上發佈的《試辦新型電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瞭解到,工信部將加強對新型電信業務的管理,包括微信、微博等都將納入其管理範疇。不過業內專家認爲,該方案在具體執行中仍存在較多問題。
意見稿中規定,新業務是指電信業務經營者通過公共電信網絡,對《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未列出的電信業務進行商用試驗的活動,其中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即電信運營商),可以試辦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新業務;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可以試辦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新業務。電信行業分析師付亮認爲,按照這一規定,包括微信、微博、手機QQ等業務都應該屬於新型電信業務的範疇。
按照該辦法,電信運營商爲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提供網絡、平臺等基礎設施的,應當遵循平等、非歧視性、非排他性和協商一致原則,對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的程序、期限、價格等要求,不得高於本企業開展同類新業務的相關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妨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與電信運營商協商後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申請電信管理機構予以協調。這些條款,可以很清楚地對應到前一陣爆發的關於微信業務收費的爭議當中。
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