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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紙大量脫離重慶晚報記者史宗偉攝
好生生的房子,水閥也是關好了的,房門鑰匙交給中介還是沒能租出去,房主便去要鑰匙,卻得知中介把鑰匙搞丟了。等中介換完鎖,房主胡女士一進房門,更是傻眼:房子有明顯被水浸泡的痕跡,壁紙、櫥櫃報廢。
昨天,她再次來到中介公司———重慶城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保利分行,要求給個說法。
一間房
交給中介公司
家住大足的胡女士,在火車北站附近的一棟寫字樓裏擁有一間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曾租給一家公司辦公。去年八月底,公司搬走了,胡女士便將鑰匙交給樓下的重慶城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保利分行,代爲出租。
今年四月中旬,胡女士覺得這個房子交給中介已經大半年,卻一直沒有租出去,便想換一家中介。她叫兒子去中介公司拿鑰匙,對方稱鑰匙不見了,他們找一找。
幾天後,胡女士再次詢問,對方稱鑰匙丟了。“交給中介的是唯一的一把房門鑰匙,要進門只有叫人開鎖,換鎖。”於是,胡女士要求中介換鎖,中介答應了。
四月底,胡女士返回主城拿到了新鑰匙,準備打掃衛生,“這麼長時間沒租出去,估計灰都好厚了。”
一開門
牆紙飛了起來
胡女士告訴重慶晚報記者,她一進門就傻眼了。
“我沒走錯噻?”當時她擡頭看了下門牌,沒錯啊,可房裏花了7千塊錢貼的壁紙像裙邊似的飛了起來。再看洗手池和櫥櫃,全部被泡得變了形,門都關不了。洗手池上全是水漫金山後留下的水跡。
“我把房子交給中介時,房間裏全都是好好的,水管總閥門也是關好了的,怎麼會這樣?”胡女士異常憤怒,立馬下樓去找中介。
“當時他們給我說,同意協商賠償。”胡女士說,可等她上門協商時,對方卻稱漏水不是他們的問題。
“怎麼不關他們的事?”胡女士稱,房子被浸泡成這樣,應
該是中介帶客戶看房後沒有關好水電造成的。
漏水時
雙方沒有重視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來到胡女士的房———華宇北城中央匯B區18-14。
記者看到,距離地面約三四十釐米高的牆紙已經變色,與牆面剝離;櫥櫃門因爲被水浸泡,也已變形。
“房子弄成這個樣子,肯定租不出去。”胡女士說,“我爲這個事往返大足和主城區五次了,實在是給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昨日,重慶城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保利分行李經理稱,這個房子交給他們時確實是好好的。去年九月帶客戶看房時,工作人員發現胡女士家漏水,也給她打了電話的,可她沒有解決。正是因爲房子漏水,所以這個房子他們一直租不出去,這不是中介的責任。
胡女士則表示,當時工作人員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有一點漏水,並沒有說清楚具體情況,否則自己也不會不來看。
李經理表示,他的上級會和胡女士協商解決問題。
重慶晚報記者張亦囝
侵權責任怎樣劃分?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桐雨表示,胡女士房屋受損是一個財產侵權責任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侵權的責任在誰。如果是管道自然漏水,中介沒有在房內居住,無法時刻盡到照管的義務,因此不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是中介帶人看房後沒有關好水,造成了房屋財產受損,中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雙方都無法找出侵權原因,通常是由房屋的實際控制者承擔責任。胡女士將鑰匙交給中介,房屋就是在中介的控制之下,中介將爲此承擔侵權責任。
類似風險如何規避?
何桐雨表示,胡女士和中介公司之間的這種代租關係,是一種簡易交易方式,就像在市場上買菜,沒有實際的權利義務約定。
作爲業主來說:房屋財產對於個人和家庭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爲了規避類似的風險,業主方在將鑰匙交給中介公司時,可以要求籤訂詳細的協議,比如:房屋控制權轉交時,房間內的具體設施、物品情況,可以爲此後出現侵權情況時明確責任。
作爲中介來說:接手房屋時,也應當仔細確認房屋情況,以便確定房屋問題是轉交前的問題,還是轉交後的問題。如果轉交後出現問題,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告知業主,最好以書面或郵件短信形式,固定自己盡到告知義務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