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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
這兩天,廣州市蘿崗區的一條馬路知名度陡然攀升。其源起是,央視新聞報道稱,“人行道100米綠燈僅5秒,博爾特才跑9秒58啊!在廣州蘿崗區永和大道的一個十字路口,紅燈的時間有1分多鐘,而綠燈的時間只有5秒,行人想按照交通規則過馬路,就要在5秒內走完近100米的路程,這可能嗎?你遇到過超短綠燈嗎?”在南方都市報隨後對一名道路設計師的採訪中,該設計師表示,蘿崗主幹道很多紅線寬度爲六七十米,廣州大道的紅線範圍也是100米,可能央視記者現場估計得不太準。但5秒過一條馬路是絕對不可能的,一般行人的速度爲每秒1.2米。蘿崗交警表示,已經連夜到事發現場檢查設施,並在近日將對轄區交通信號燈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合理的設置進行調整。
必須說,蘿崗交警的表現不錯。反應迅速,處理得當,值得那些習慣於在曝光後文過飾非的機構學習。但與其知錯就改,何如防患於未然?當下,很多地方都在開展糾正行人不文明過馬路劣習的活動,也有地方推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但面對這樣需要行人用風一般的速度才能衝過的馬路,再大的罰款力度也無濟於事。況且,這種超短綠燈並不止廣州蘿崗一家:2011年,重慶沙坪壩都市花園附近有一個紅綠燈的綠燈被曝只有2秒鐘;2009年,《錢江晚報》曾經就超短綠燈做過一個小型的調查報道,孰料見報後,又有讀者舉報了其他50多處不合理紅綠燈。當然,針對這些問題,當地的交警已經進行了及時的調整和處理。
由此可見,過馬路還真是個技術活。不僅僅是行人學會按照指示燈標識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要注意避讓這麼簡單。要想培養出文明素質,必須有科學的道路設計、合理的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來提供物質基礎。這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倉廩實而知禮節”。科學的問題,應該交給科學家們去解決。但現在,要想不這麼被動,交警叔叔們其實只要把自己當成老百姓,按照交通規則、服從信號指令,執勤之餘把每條路、每個路口都走一遍就夠了。脫掉制服,大家都一樣,1秒、5秒的路口,誰能飛過去?J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