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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陸梓華)市教育考試院日前公佈2013年上海市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志願填報及錄取辦法。所有“提前招生錄取”的預錄取考生均須參加2013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並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初中學校應根據本校的“提前招生錄取”操作辦法,組織推薦或自薦。獲得資格的“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名單應在校內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後,學生方可填報提前批志願。獲得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和“自薦生”資格的考生可在5月12日9:00至14日12: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填報志願。
根據規定,“推薦生”可選擇填報兩個志願,預錄取工作按第一、第二志願的先後順序進行投檔。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可於5月31日9:00至6月1日12:00上網填報徵求志願。
“自薦生”可選擇填報兩個志願,志願不分先後,平行投檔,由招生學校根據填報志願情況自主確定面試及預錄取名單。預錄取考生必須在5月24日至27日的時間段內(具體簽約時間以學校通知爲準)與一所招生學校現場進行網上籤約。
6月12日前市教育考試院將公示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預錄取考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