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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因購買的新賽歐轎車使用一年多車內仍異味嚴重,李先生擔心有害氣體超標,因而將銷售該車的北京路通威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消除車內有害氣體,並承擔人身傷害補償、車輛停駛補償共計9000元。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
2012年2月,李先生從路通威公司購買了一輛雪佛蘭新賽歐轎車。隨後駕駛過程中,李先生被車內的氣味薰得頭痛、鼻咽腫脹、眼睛酸澀。據李先生稱,購車至今已一年多,但車內仍因異味嚴重,無法正常使用。爲此,李先生曾與路通威公司協商,該公司對車輛進行了檢測,結論爲“新車味濃”。
李先生後將車輛放置在路通威公司店內長達一個月之久進行處理。但是,路通威公司只是在車內放置了炭塊,沒有任何效果。
李先生認爲,車內有害氣體已對自己的健康構成嚴重損害,並存在潛在致癌危險。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路通威公司消除車內有害氣體,使車內空氣質量達到正常使用標準,並承擔車輛有害氣體檢測費用、賠償人身傷害補償2000元、車輛停駛補償7000元。
法庭上,被告路通威公司卻因李先生未做檢測,無法證明車內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拒絕了李先生的要求。路通威公司表示,生產商在生產車輛時對車內氣味沒有標準,由於車內空間狹小,且均爲化學材料組織,因此需要通風散去異味再使用。
據今年央視“3·15在行動”關於車內異味的報道,有害氣體的源頭通常在於地毯下隔音材料、阻尼板等,只有將這些材質更換才能解決問題。實際上,李先生已經更換了隔音棉和地毯,但問題仍然存在。路通威公司曾經傳真給李先生一份協議書,表示願給予李先生一定補償,但前提是李先生不得再以任何方式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請求,也不得在任何場合實施任何不利言論或行爲,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或糾紛。李先生沒有同意。
上午,因李先生當庭申請對車內空氣質量是否超標進行鑑定,法官宣佈休庭。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