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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期,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關注,而校園裏的食品安全顯得更爲重要。從今年6月1號起,山東學校裏的食品安全將實行"校長負責制"。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是山東省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的,這一辦法將於今年6月1號起正式實施。校長負責制其實就是要求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爲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這項規定適用於全省範圍內的各級各類學校,也包括托幼機構。它給學校食堂和爲學校提供供餐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人員管理、食品採購、加工、留樣等等各方面可以說都是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其中特別指出學校食堂或者是配餐單位加工製作的每一餐次的食品,它的成品必須是要留樣冷藏48小時以上。
校長負責制明確的提出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他要對學校的飲食安全來負總責,可以說這項規定爲學校的食堂及配餐單位的自身管理,及規範化的監督應該是提供了一個法制的保障,因此對進一步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確實保障這個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應該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說發生事故以後遲報、漏報、瞞報的將肅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