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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將率先開展流浪兒家庭寄養
寄養家庭至少需滿足以下條件
文/記者譚秋明通訊員文燕媚陳璐妮
必須爲非單親家庭
夫妻年齡在30~60歲之間
文化程度高中或以上
一方爲全職主婦/夫
家庭原有孩子滿十歲
人均收入達當地平均水平
本報訊夫妻雙方年齡在30~60歲之間,文化程度達到高中或以上,具有照料兒童經驗,有一方擔任全職媽媽或全職爸爸,符合以上條件的家庭將可認養長期滯穗的流浪兒。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廣州將在全國率先探索開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寄養。
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下稱兒保中心)負責人徐福憲表示,該項服務的服務對象爲18週歲以下,脫離監護人有效監護,在街頭依靠乞討、撿拾等方式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由於兒保中心是流浪未成年人的臨時監護機構,負責寄養家庭的篩選、監管、評估等工作,並將作爲委託方與寄養家庭簽訂寄養合同。而且,將運用社工、社區等資源幫助流浪兒童融入寄養家庭。
徐福憲透露,爲保證流浪兒的健康成長和生活安全,在篩選寄養家庭時,將綜合衡量其能否爲寄養兒童提供較爲完善的生活、學習環境。對寄養家庭的父母雙方及寄養兒童的生活環境有詳細的要求。
寄養家庭的夫妻雙方年齡在30~60歲之間,文化程度達到高中或以上,具有照料兒童經驗,有一方擔任全職媽媽或全職爸爸。兒保中心還明確要求,寄養家庭必須爲非單親家庭、家庭原有孩子已滿十歲且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達到當地居民平均水平才能具備申請條件。
此外,對寄養家庭的居住和生活條件也有明確的要求,首先,寄養對象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平;其次,寄養對象提供的單人單牀和儲物櫃,牀上用品根據季節配備;其三,保證寄養對象有充足的學習活動區域,配備電視、桌椅和與寄養對象相適宜的書刊、文具等基本學習和文娛活動用品;其四,室內要配備冷暖氣溫調節設施、通訊設施。
每年接收千名流浪兒
位於廣州市蘿崗區的兒保中心是廣州市負責救助和保護流浪未成年人的專門機構,該中心每年接收約100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並對他們進行身份甄別,爲其聯繫家人。該中心的流浪兒童接返率(返回家庭或戶籍地救助機構)在98%左右,流浪兒到中心接受救助後,平均逗留時間約爲46天。但是,也有例外情況,個別流浪兒因智力、肢體等殘障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繫到其家人,將一直在該中心接受救助,最長的滯留時間達到10年。而家庭寄養計劃的服務對象,以滯留時間較長的流浪兒爲主。
寄養時長具有彈性
據瞭解,廣州市即將嘗試開展的流浪兒家庭寄養模式將參照已經成功施行多年的孤兒家庭寄養模式。對寄養家庭的父母雙方及家庭生活環境有明確要求。但寄養合約時長則採用彈性制度,而不像孤兒家庭寄養模式那樣,逐年簽訂,亦即流浪兒家庭寄養時間,可能是一個月、三個月、半年甚至更長。
寄養家庭將有愛心補貼
廣州市擬通過財政劃撥專款專用的方式來支持流浪兒家庭寄養。今後兒保中心將做好開展家庭寄養服務所需經費的年度預算,報同級民政部門從民政事業經費中列支撥付。這些經費包括:寄養對象食宿、醫療康復、教育費用;寄養家庭培訓和技術性服務保障費用;寄養家庭勞務費用;委託機構家庭寄養工作費用。寄養家庭將得到愛心補貼。
寄養家庭需培訓合格
爲了保證流浪兒寄養期間的健康成長,廣州市還將對通過審覈的寄養家庭進行專業培訓和跟蹤指導、監督。據介紹,寄養家庭將要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家庭寄養管理要求和寄養家庭職責;對智能、體能障礙寄養對象的教育、訓練、預防疾病衛生常識;不同季節常見病、突發病的處理;餵養知識;兒童心理輔導及與流浪兒童的溝通技巧等多門課程培訓。培訓後,寄養家庭還要接受書面和實操考試,合格後將獲得《寄養家庭培訓合格證》。
將定期走訪調查評估
作爲委託和監管方,兒保中心將有專職人員負責與寄養家庭建立良好的聯繫機制,幫助寄養家庭及時解決撫養教育流浪兒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專職人員將定期走訪寄養家庭,每月不少於1次上門走訪,每週不少於1次電話聯繫,還要認真填寫《寄養對象走訪記錄表》;對寄養對象,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評估;對寄養家庭,每年不少於1次再培訓。
對於寄養效果,廣州市將採用多種手段對寄養家庭及寄養對象進行綜合評估。據介紹,目前已確定針對寄養家庭的評估方法包括:家庭調查、鄰里調查、社區調查、相關部門調查等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