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譚震本報邀市民拿起手中的拍攝工具,拍攝記錄,及時反映身邊的不文明行爲和現象,本報將進行曝光。照片被本報採用,可獲獎勵100元。
本報提醒廣大市民,提供曝光不文明行爲的照片,要保證真人、真事、真場景、真行爲。所提供的照片需附帶文字說明,包括時間、地點、人物或事件特徵,並註明聯繫方式。
時間:2013年5月6日上午
地點:豐和北大道
拍攝者:朱女士
不文明現象:在豐和北大道有一段路面因爲下雨出現積水,但是很多小車沒有繞行,而是選擇加速通過這區域,水花濺得別人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