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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記者趙琦玉戎明昌
昨日,《北京晨報》報道稱,“新交通違法處理辦法啓用,拿駕照替人銷分或上黑名單,一車銷分最多用3本駕照”。報道一出街立即引起熱議。昨日中午,公安部在官方網站上闢謠,表示“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爲3輛車處理違法行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
記者從省交管局瞭解到,5月1日開始公安部交管局升級了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對於一人處理多車、一車多人處理的情況將進行審查。
“內部重點審查,並非不給處理。如果駕車情況屬實,即使10個人前來接受處理,也必須給予處理。”深圳交警局法制科長李廣羣也在其實名註冊微博上闢謠釋疑。
一文激起千層浪
公安部當天闢謠
昨日,《北京晨報》報道稱,公安部日前已經實行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一輛車最多隻能接受3個駕駛本處理違法行爲,一個駕駛本最多爲3輛車處理違法行爲,找人背分的行爲受到限制。
報道中還提到“北京有司機去處理違法,用本人的駕照同時處理了3輛車的違法,結果提示‘該駕駛證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中’,司機焦急地在網上求助,但大家也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對於諸如列入‘黑名單’後如何解鎖等具體處理方式,交管部門暫時也無法給出解釋,有待公安部給出統一說明。”
一文激起千層浪。《北京晨報》的報道被瘋狂轉載,而不少網友也發出質疑。
昨日中午,公安部在官方網站和官方微博“交通安全微發佈”上闢謠,表示媒體報道“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爲3輛車處理違法行爲’”的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爲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覈查程序。歡迎關心交通管理的廣大羣衆通過微博“交通安全微發佈”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共創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
“買分賣分”行爲
將嚴加管理審查
記者從省交管局瞭解到,從今年5月1日開始公安部交管局升級了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對於一人處理多車、一車多人處理的情況進行審查。
至於是否“1本駕駛本最多隻能爲3輛車銷分”,省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公安部的闢謠爲準,強調“並非一概不給予處理”,對“買分賣分”行爲將嚴加管理審查。
李廣羣在其實名註冊微博上也表明,對於一人處理多車、一車多人處理的情況列爲重點審查的做法最先是從深圳開始,“公安部借鑑了深圳的做法,對於打擊買賣分數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李廣羣也強調,“對於公司車輛、租賃車輛會有放寬”。
而記者從廣州交警方面瞭解到,一旦出現一證處理多車銷分或者一車由多證處理銷分的“可疑情況”,車管部門會鎖定相關人員進行重點審查,在相關人員辦理銷分業務時,也會進一步確認情況,通過重點審查打擊買賣分數的違法行爲。
此外,李廣羣也在微博上建議車主“把車借給別人要慎重。現行的法律法規明確了出借人的法律義務:要檢查借車人是否持有效駕駛證,要告訴他違法的後果,一旦發生事故,車主可能還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