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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圖:吳文鋒
對於老人,精神慰藉或許比物質安慰更重要。
南方日報記者何俊攝
□南方日報記者柳豔
按照國際標準,老年社會的標誌是60歲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10%。在深圳,這座剛邁過而立之年門檻的年輕城市,“銀髮浪潮”的腳步卻也日益逼近。以寶安區爲例,根據該區的人口統計數據,未來5—10年,寶安區老齡人口將進入批量式和集中式的遞增階段,老齡化趨勢將逐步加劇。
步入老齡社會,現實的問題是,現代城市快節奏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讓子女在照顧老人上能夠分配的時間越來越有限,家庭子女爲老年人提供照顧和滿足老年人需要的能力變得非常薄弱,養老問題成爲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
隨着家庭小型化、人口流動化,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式微,居家養老爲主、機構供養爲輔成爲新的養老方向。專家指出,從養老模式上看,社會化居家養老在滿足居家老人生活照料需要方面有良好的社會效益。深圳也在試行居家養老消費券、推行日間照料中心等方面探索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該如何破題。
居家養老消費券的興衰
居家養老消費券是目前深圳推行的一種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剛開始的時候,補助是以現金形式發放,但很多老人拿了現金,卻沒有向居家養老機構購買服務,而是當作一般生活補貼用於其他方面,使原本應該起到居家養老作用的補助既沒有起到改善其生活質量的效果,又讓居家養老服務業的發展遇到瓶頸。當時居家養老券的推行是爲了將福利真正用到老人身上,出發點是好的。”一名業內人士回憶說。
2007年5月,《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下發,提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爲核心,以社區爲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爲主要服務形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爲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以解決其日常生活困難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2008年12月,該方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完善了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修訂了的《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要求2009年全面推行居家養老服務券工作,補助金將不以現金形式發放,而是以“居家養老消費券”的形式發放到服務對象手中,發放的標準保持不變,“消費券”只能用於向服務機構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藥費或購買其他商品。
2010年2月,爲了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應的管理,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出臺了《深圳市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管理暫行規定》。正是由於這兩個文件的出臺,不少區成立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均爲民辦組織,只是名稱有所不同。寶安區10個街道均成立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光明新區全區共有2家社區居家養老定點養老服務中心。
養老消費券政策已經推行數年,各區也探索出了不少各自的具體管理辦法。不過,寶安不少社區已經取消了發放養老消費券,改爲將現金打入符合條件的老人賬戶。一名不願具名的社區基層工作人員表示,這種做法已經持續一年多了,“以前我們的養老消費券要到街道去發給老人,現在這個程序就省略了,改爲一個季度直接打到老人賬戶一次”。
養老服務項目需深入調研
補貼從現金到消費券,再恢復到現金髮放,個別區域的居家養老補貼已經歷了一個輪迴。緣何會出現這種現象?
政府提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爲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爲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託服務、心理諮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但實際上,大部分老人選擇的服務僅爲生活照料,如陪看病、散步、剪髮等,家政服務爲打掃衛生、做飯、洗衣服等。
因消費券的服務品種單一,僅鐘點工、按摩等,且必須是指定的服務機構,許多社區僅一家有此資格等原因,被老人們視爲“雞肋”。家境不錯的陳阿伯家裏已請有保姆,不需要家政服務,雖然選擇了康復服務,但總感覺和正規康復機構的服務水平相比還是有差距。曾有媒體報道,一些定點服務機構爲老人提供兌換現金服務等非正常操作,各級民政部門須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力度。
“養老服務業與單純的家政服務有本質區別,服務對象爲老人羣體,要求服務機構具備更高、更專業的服務水平。”一名關注居家養老發展的社會人士以老年人的心理需求爲例,指出如今許多老年人伴隨着身體與心理上的衰老感,特別容易引發抑鬱、焦慮等心理問題,如果再無適當的精神生活及時彌補和調節,將嚴重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但是,在這方面,我們的服務專業性欠缺。”
一家在多個區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機構負責人坦言,機構的管理員、護工、家政人員等都是自己培訓的,“現在這個行業還比較新興,尚缺乏專業、系統的職業培訓,我們也希望能有統一的培訓。”該人士對此也頗感困擾,擔憂一旦居家養老消費券大規模取消,將對機構業務形成衝擊。
“效果不是很好,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老人還是覺得發錢好,可以補貼家用,不捨得花在個人消費上,觀念的問題還有待改進;第二,社會沒法提供老人真正需要的服務。不僅因爲機構很少,服務的質量、專業性也沒跟上。”深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系主任易鬆國認爲,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社會化居家養老是一種趨勢,“關鍵是一方面怎樣把服務做得更好,要引導和完善,要方便老人就要真正把服務放到社區裏來;另外,政策要有可持續性,這需要深入調研,看哪些項目是老人需要的,可以採取使用消費券的形式。”
一名業內專家表示,居家養老服務是社會體系當中的有機組成部分,要以政府爲主導,將這個問題作爲一個系統去研究和解決。
日間照料中心需社區配套完善
養老要更多體現精神慰藉
丁侃
記者手記
深圳作爲改革開放前沿的城市,儘管主流人羣以年輕人爲主,整個城市也是年輕化的,但深圳的養老事業同教育、醫療、交通等一樣不可忽視。養老事業是爲城市的未來買單,年輕的城市往往容易透支未來。深圳在雄厚的財力支撐下,應該儘早探索多樣式的養老產業,尤其是針對不同階段的老人,實現個性化的服務。對於老人,精神慰藉或許比物質安慰更重要。
幾年前深圳開始實行發放養老券,爲每位60歲以上的老人發放300元資金券,用來購買社會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政策在實施之初,起到了較好的效果,但在後來的演變中,出現了部分社會服務機構“套現”養老券的情況。儘管是少數行爲,但這一發放的方式不能最終解決老人的根本問題。在深圳除了少數鰥寡老人需要特殊照顧之外,大部分戶籍老人有社保資金或股份分紅,尤其是原住居民。這些老人不缺錢,缺的是“精神陪伴”,尤其是行動不便的老人,更加希望身邊有人陪伴。
從人性的需求來說,中國上千年的“多子多孫”的概念,體現“老有所養”的需求,所謂的“天倫之樂”,正是老人與子孫後代們在一起生活。目前,城市化的生活讓年輕一代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事業上,少了陪伴老人的時間。再加上獨生子女政策,後代人數的減少也造成了老人無法由後人時刻陪伴。解決老人的這種精神需求,需要採取相關的政策,引入外來人員的“陪伴時間”。在社區,一個個坐在輪椅上的老人,默默地看着快樂玩耍的小孩,或許老人的內心是充實的,日子就是這種在觀看中“度過”。未來的養老趨勢除了集中養老之外,社區養老也成爲主流方式,政府可以在社區內構建綜合化的服務平臺,讓老人更多地參與到社區活動中來,讓社區的重大活動也融入到老人羣體當中。根據老人不同的精神需求,採取個性化的慰藉,最終讓老人在安靜平穩中度過晚年。
同爲應對老齡化,與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養老問題已不光是老人或一個家庭的事,而是在一個社區支援系統下實現的社會服務。香港政府對養老服務有規劃,養老機構的場地是免費或廉價的,設施也由政府提供。因爲老人屬於高風險羣體,政府還爲入住機構的老人購買了保險。政府在社會福利當中承擔主要責任,類似養老此類具體服務項目,通過購買民間社會團體的養老服務,交由社團和福利服務組織承擔。各社團和福利服務組織八成經費來自於政府財政撥款。
“深圳跟香港不太一樣,香港比較多的是在養老院,因爲家裏場地小,沒人照顧,深圳是外地來深老人比較多,大部分老人希望在社區裏進行照顧,如果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在日常的生活照料之外還能提供一些康復服務,相信大部分老人是願意的。”一名專家表示,這種養老模式實施的前提是社區各種配套服務發展的成熟和完善。
實際上,一方面是居家養老消費項目受老人抵制,另一方面是不少老人日間照料需求的萌生。一名社區工作站的工作人員說,很多老人抵制消費券,但也有不少老人在諮詢能否有足不出社區的日間照料中心,“管兩頓飯,能有個娛樂休閒的地方,最好還有社康中心等專職醫護人員照顧老人的身體健康。”
2009年12月深圳首家老人日託中心正式成立,這種形式的日間照料中心已經在深圳開始起步。根據規劃,老人日間照料中心將成爲深圳居家養老方式的新補充。市民政局2013年也提出,將新建10家以上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
探索日間照料中心,民間資本也在發力,不過境況並不樂觀。一家在觀瀾開了日間照料中心的機構負責人說,該日間照料中心的場地是租賃的,配有專職的工作人員,“不過現在來的老人很少,才幾個。”
對此,易鬆國分析,“現階段日間照料中心發展不起來,一方面是社區的老人有限,很多老人是候鳥型老人,要帶孩子或做家務;另一方面,日間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務有限,成本較高,市場化肯定會虧本。”他表示,日間照料的全面發展還有段過程,對於政府來說,要提供足夠的支持,比如場地、設備等,“剛開始的時候,社區、社會對日間照料中心並不很瞭解,社會有一個接受的過程,在前期階段政府力度要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