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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6日訊記者周斌司法部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羣從低保羣體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羣體,有效滿足困難羣衆法律援助需求。
意見要求,圍繞促進解決涉及困難羣衆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積極組織辦理勞動爭議、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醫療等領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點做好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困難羣衆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爲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意見提出,及時調整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將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範圍。認真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加強偵查、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與公檢法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訴訟權利。
意見還要求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改進案件指派工作,綜合案件性質和辦案人員專業特長等因素指派合適承辦人,嚴格辦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辦人員資質條件,提高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完善服務質量監管機制,綜合運用案件質量評估、案卷檢查、當事人回訪等措施強化案件質量管理,努力爲受援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
爲加強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法律援助工作,意見明確,對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加大中央專款傾斜力度,推動省級財政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專項資金,提高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平;同時採取合理調配律師、選派志願律師等扶持措施,滿足當地羣衆的法律援助需求。 >>相關報道見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