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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機構辦小額貸款
15個工作日內要辦結
本報訊昨日,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我市將規範小額貸款業務程序,對勞動、房管、銀行等部門辦理小額貸款時間進行明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小額擔保貸款應以扶持個人創業爲主,其額度在10萬元以內,小企業貸款額度一般控制在200萬元以內。通知明確要求相關部門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年度內擔保基金、貸款額度保障以及借款人、借款企業貸款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覈辦理完畢;擔保機構應在15個工作日內審覈辦理完畢;房管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房產抵押;經辦銀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借款合同》,在擔保機構出具《放款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經辦銀行要及時發放貸款,不得隨意停辦貸款手續。鄭州晚報記者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