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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8日電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保監會針對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查處情況,分別向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及行政處罰情況,並提出嚴格責任追究、開展自查整改、強化中介業務合規管理、加強依法合規經營教育的整改要求。
2013年1月,保監會分別向19家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19家公司均按期報送了落實整改情況報告。
國華人壽免去河南分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職務。合衆人壽對江蘇分公司銀保部經理記過、罰款,對江蘇分公司原總經理警告,對分管銀保的副總經理通報批評,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內部責任追究48人次。各公司實施了包括警告、記過、降級、撤職、罰款、扣發工資、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解除代理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等多樣化的責任追究措施。共處理人員401人次,其中,撤職10人、警告63人、記過19人、降級4人、通報批評103人、罰款72人次合計30.5萬元、扣減工資獎金27人、解除代理合同31人、解除勞動合同2人、誡勉談話15人、口頭批評55人等。
保監會表示,各公司在認真落實責任追究、積極整改的同時,部分公司也存在着不平衡、不徹底等問題。
一是沒有對監管函的落實工作給予充分重視,整改措施不到位,沒有從主觀上深刻反思問題。
二是責任追究層次較低,有的公司未按規定追究省級機構和地市機構主要負責人責任,僅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責任追究沒有到位,沒有體現嚴懲違法違規的態度或警示作用。
三是個別公司的自查自糾工作走過場,沒有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四是少數保險公司僅對基層機構提出禁止性要求,沒有通過完善制度防範違法違規。
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要牢固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理念,深入落實監管要求,切實保證中介業務依法合規。要紮實完善中介業務管理制度,在實現制度科學、有效、合理的基礎上,保證各項內控制度之間的嚴密銜接。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