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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黃山出臺新規,對歷史文化建築掛牌保護,舉報破壞古民居最高獎2萬。據瞭解,提供重要線索,幫助公安機關一舉打掉實施多起古民居大案要案的犯罪團伙、摧毀其犯罪網絡的,給予2萬元特別獎勵。
黃山規定對歷史文化建築掛牌保護,這些歷史建築包括1949年以前的但未公佈爲文保單位,已列入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名錄的民居、祠堂、牌坊、書院、樓、臺、亭、閣、塔、橋等建築。1949年至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近現代建築,也予掛牌保護。歷史建築修繕、維護和保養的費用,由其所有人承擔。所有人如確有困難,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助。
黃山市規定,古民居違法行爲包括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古民居及其構件;故意或過失造成古民居損壞、損毀、被盜、被搶;私自買賣古民居及其構件;未經文物部門批准擅自修繕、拆除、遷移古民居;以及其他違反文物法規的行爲。
舉報查實進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程序的,根據涉案古民居價值、數量及線索價值等,給予舉報人500~2000元的獎勵。提供重要線索,幫助公安機關一舉打掉實施多起古民居大案要案的犯罪團伙、摧毀其犯罪網絡的,給予2萬元特別獎勵。古民居違法行爲處理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要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安徽黃山臺記者汪麗華)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