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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記者李凱
昨天,時光澔韻小區有業主向金陵晚報投訴稱,竟然在團購網站上看到了自己小區內的網球場,“買家只要花15元多就能在我家小區球場打球2個小時!”誰允許外人進我們小區打球的?這錢交給誰了,我們怎麼不知道?該小區多位業主感到憤憤不平。
小區球場被放在網上叫賣
時光澔韻業主李先生稱,自己在一家團購網站上看到了自己小區內的網球場,“本來歸業主使用的公共設施,怎麼可以放在網上叫賣呢?”在大衆點評網上,金陵晚報記者看到了這位業主所說的網頁,寫有“時光澔韻網球訓練營暢打2小時超值套餐,15.9元”的字樣,網頁上附有該小區網球場的照片。
下午一點多,@時光澔韻業委會官方微博貼出了這條消息,並表示了抗議。“都搞起團購了,這還是人嗎?”不少網友表示憤慨。
記者瞭解到,受訪的多位業主都稱對物業的這一做法不知情,“對方沒有徵得我們同意,也沒有事先公示過。”多數業主對這一做法感到不解,小區業主李先生表示,外面人進來打球,車子要停放在小區裏面,佔用小區車位,對業主不公平,“是違法經營”,而且還會因外來人員造成小區安全隱患。
誰做主租售了公共球場?
根據該團購網站上的聯繫電話,記者聯繫到了網上賣家“時光澔韻網球訓練營”。一名接電話男子告訴記者,他是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從小區物業處買下了網球場地,然後招人來進行培訓,“賺些錢,算是創業”。
該小區業委會副主任張濤在採訪中告訴記者,對於物業的租售小區公用網球場的做法,物業並沒有事先通知業委會,業主們對此並不知情。
隨後記者聯繫到時光澔韻小區物業新業置業物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朱先生。朱先生表示,平時網球場是供業主收費使用的,按照相關規定,物業出租了網球場地,這樣做是爲了提高體育設施的使用率,所得收益用來補貼小區內公共設施維護保養費用。
對於事先是否徵得業主或者業委會同意,他表示並不知情,自己剛到物業公司2個月,但在他到來之前,小區物業已經與一家名爲豐樂體育諮詢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出租小區網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等設施,合同期限爲一年,租金爲2.4萬元。
此外,朱先生告訴記者,在該合同中也明確說明,本小區業主使用此處場地時,會給予部分優惠措施。
專家:業主有知情權監督權
物業公司公然將小區公共球場放在團購網上賣,是否是違法經營?記者就此採訪了江蘇志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封頂。長期關注社區建設的封律師表示,首先按照國家及地方物業管理條例,作爲物業管理的專業機構,物業公司可以利用小區停車場等公共空地等取得收益,此種行爲並不違法。但是這部分收益要“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業主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其次,按照物業方面相關規定,公共設施的收益用途一般實施“三七分”原則,即收益的30%用於補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益的70%納入小區專項維修資金。此外,也可根據業委會決議制訂具體收益分成方案。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網球場等公共設施對外租用前,要經過業委會同意授權或委託,同時要保證小區業主的優先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