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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通訊員/成廣偉)同城不同價,這是天然氣供氣單位受到詬病最多的因素之一。日前,廣州市城管委組織召開《廣州市燃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宣傳培訓活動。據悉,《辦法》將於6月1日起實施,實施後“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同類同城同價”。
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韻在會議上介紹,《辦法》明確規定“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同類同城同價”,6月起廣州市管道燃氣居民用戶有望逐步用上相同價格的天然氣,享受到均等化的燃氣供應服務。徐建韻表示,爲紮實貫徹落實《辦法》,廣州市將在6月開展一次全市燃氣安全宣傳活動,進一步深化全市燃氣用戶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燃氣使用環節的安全隱患,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辦法》五大亮點
1.切斷無證經營燃氣者供應鏈:爲無照經營燃氣者提供運輸條件的,最高罰款5萬元;
2.拓展燃氣供應保障面:鼓勵和支持各類資本參與本市燃氣事業發展;
3.在燃氣管道覆蓋範圍內,不得新建瓶組氣化供氣裝置,已建成的應當停止使用;不停止的,最高可罰款5萬元;
4.燃氣供應服務均等化: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同類同城同價;
5.燃氣質量可上網查詢:企業須建立質量檢測制度,充裝、銷售不合格燃氣者,最高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