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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譚冰梅)拖延理賠、銷售誤導、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虛假列支費用……部分保險公司的違法行爲擾亂市場秩序,侵害了保險消費者利益,受到深圳保監局的嚴懲。記者昨日從深圳保監局獲悉,2012年及2013年1季度該局共作出行政處罰21項,其中處罰保險機構及保險中介機構18家,責任人17人次,罰款共計195.3萬元。
銷售誤導等違法行爲被嚴懲
記者獲悉,被處罰的產險公司爲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被處罰的3家壽險公司爲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已被嚴懲的違法行爲來看,產險公司違法行爲集中在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拖延理賠、電銷擾民上;壽險公司的違法行爲則主要是銷售誤導、虛假列支費用;保險中介機構的違法則主要集中在拒絕、妨礙檢查、協助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行爲上。
據悉,產險方面主要存在個別產險公司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拖延理賠、電銷擾民等違法問題,深圳保監局通過現場檢查發現了這些問題並進行了嚴懲。深圳1家產險公司及6名責任人被追究相關責任,罰款合計47萬元,撤銷1人任職資格,相關保險機構也被責令停止非車險新業務六個月。
記者從深圳保監局官網上查詢到,被處分的產險公司爲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主要違法行爲有:未依法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違反監管規定開展電話營銷業務、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資金、理賠內控管理混亂、未按規定對保險代理人實施管理。
此外,深圳保監局依據投訴等線索,發現極少數壽險公司依然存在銷售誤導、未按規定回訪、虛假列支費用等違法問題。爲此,深圳保監局處罰壽險公司3家,責任人1人,罰款合計32萬元。
深圳保監局官網顯示,被處罰的3家壽險公司爲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中,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違法行爲有虛假列支費用、報送虛假報告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被罰款10萬元;該公司的於千,時任人民人壽深分銀保部總經理助理,是對該公司虛假列支費用及報送虛假報告資料的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保監局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警告並罰款壹萬元;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違法行爲是部分電話營銷業務存在銷售誤導,被罰款五萬元;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違法行爲是部分電話營銷業務存在銷售誤導、部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業務未按規定在猶豫期內完成回訪,罰款5萬元。
保險中介拒絕檢查被停業
記者瞭解到,在深圳保監局通過現場檢查、延期換髮許可證等方式對保險中介機構進行清理的過程中,部分保險中介機構聞風而逃,檢查時公司大門緊鎖。在本輪現場檢查中,共有14家保險中介機構及9名責任人因拒絕、妨礙監督檢查、協助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銷售誤導等被深圳保監局處罰,罰款合計116.2萬元,有11家保險中介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證,1人被撤銷任職資格。另有1人因違反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紀律被處以警告並罰款。
深圳保監局官網顯示,11家被吊銷業務許可證的保險中介機構是:深圳市吉祥興信息諮詢服務部、深圳市瑞滿東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昌華聖業市場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深圳市恆瑞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廣東恆太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恆太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品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南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萬民安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安和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聯銀貨運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