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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長春5月9日電(記者何悅、許暢)近日,國務院覈定公佈了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千餘處新增不可移動文物名列其中。這些文物中,不乏杭州西湖十景、武漢長江大橋等我們耳熟能詳的名勝,但更多的是尚沒有被大衆關注的地方。
第七批“國保”名單塵埃落定,合理保護與管理則剛剛起航。入選“國保”,意味着文物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得到了肯定。今後這些文物都會被掛上一個文物標識牌,標註文物名稱、等級、公佈時間、立牌時間等相關信息,警示人們加大對這些文物的關注和保護。
但保護文物絕不能僅僅掛牌了事。對於開發利用“國保”文物,不少地方政府已經躍躍欲試,開始將自己新入選的“國保”文物廣做宣傳。聯想到各地方持續高漲的申遺熱,人們不禁擔憂:地方政府的宣傳究竟是爲了今後搞旅遊開發,還是爲了讓公衆瞭解並參與到文物保護中?
人們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近年來,一些文保單位保護不善、“保護性拆除”的新聞屢見報端,令人痛惜。文物有了法定身份後,更大的挑戰在於後續保護。文物保護,不在一朝一夕,掛牌、投錢之外,更需長效監管。尤其是政府部門,更要妥善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但僅僅依靠文物部門的行政命令和地方政府行政決策,不僅人力物力嚴重不足,也無法形成長效機制。
文物保護工作人人有責,在強調製度建設和法制建設同時,也應構建政府爲主導、公衆爲主體的文物保護格局,只有這樣才能讓這些不可移動的文物更好地留存,讓歷史在文物的矗立中代代相傳。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