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者”沒有廣爲接受的確切定義,既包括暫時借住在朋友或家人客廳裏的“沙發客”;住在條件惡劣、可能影響健康環境中的人們;也包括雖有地方住、但無力支付使用基本生活設施費用的人們。因爲露宿街頭者總是四處遊蕩,“無家可歸者”也難以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