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在申請公租房時,卻發現自己名下有兩家公司,市民小李和丈夫因此陷入了苦惱。原來,“代理人”使用小李丟失的身份證辦理了公司登記。昨天,小李和丈夫決定將工商部門和“代理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工商部門刪除相關登記資料,由“代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申請公租房妻子名被人註冊公司
王先生在本市一家飯店工作。2011年,已經年逾30的他和女友小李領證結婚。由於當時無經濟實力購房,他們只得住在了王先生父母的房子裏,而其父母則在外租房居住。由於他們的條件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標準,二人決定申請公租房。他們先到房管部門辦理了手續,然後又前往街道接受相關情況的核查,但最終的結果卻讓他們大吃一驚。街道工作人員從小李的名下查出了兩家公司。一家是在寧河縣註冊的,法定代表人系王某,小李是這家公司的股東,這是一家經營批發和零售的商貿公司,註冊資本300萬,實繳出資額60萬元。經營範圍涵蓋家用電器、電子產品、通訊器材、工藝品、文具等20餘類。另一家公司在津南區,也是一家經營批發和零售的公司。註冊資本爲100萬,小李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有一名姓郭的股東。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電梯配件、化工原料、五金交電、計算機等16類。王先生問妻子,是否將身份證借給別人使用,而小李不記得自己借出過身份證,但她幾年前曾丟失了一個身份證。
無奈之下,夫妻二人報了警。民警建議他們去工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他們先來到工商津南分局。工作人員給他們打印了冒名註冊公司的“戶卡”。夫妻二人來到工商寧河分局某工商所查詢情況,並打印了冒名註冊公司的情況。小李看到,註冊該公司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正是她2009年丟失的那個身份證。後來,他們又得知該公司是一名姓張的“代理人”註冊的。最後,他們撥打了張某的電話,但電話顯示關機。不過,過了一會兒,張某給他們回了電話。當被問及“爲什麼使用小李身份證註冊公司”時,張某稱,自己只是代辦。至於誰讓代辦的,她已經忘了。王先生夫婦找到了律師,他們決定將工商部門和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工商部門刪除使用小李身份證註冊公司的信息,由張某承擔侵權責任。王先生夫婦的代理人李志成律師表示,“代理人”在未經身份證所有人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其身份證辦理公司登記,並最終通過了工商部門的審查,工商部門無論如何應該承擔刪除涉案資料的責任。
工商部門稱信息不能立即刪除
昨天,記者聯繫到寧河工商分局註冊科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工商部門可通過審查材料覈准公司註冊。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工商部門纔會強制進行實質審查。津南工商分局註冊科的負責人表示,王先生夫婦只能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問題。註冊代理人應該承擔責任,而小李對身份證保管不善,也有一定責任。他們還表示,使用小李身份證註冊公司的信息不太好刪除。因爲公司也許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陳耀東表示,雖然法律規定,公司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註冊,但工商部門應嚴格規範代理制度,加強審查代理授權的相關材料。新報記者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