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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傾聽,您家房子的那些事兒。
“25萬元一個車位,只賣不租,沒買車位的業主只能自己想辦法找地方停車。”兆陽御花園業主HONEY反映,因沒有買車位,她不能將車停在小區停車場,向物管諮詢時得到如上回答。
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的可租車位成爲空談,樓盤業主認爲這是強賣,外界則猜疑開發商是否通過售高價車位緩解資金鍊問題。
物業管理處:自己想辦法停車
在兆陽御花園小區外面,可以看見一條雙向車道兩旁停滿了車,原本狹窄的車道看上去更擁堵。業主HONEY買不起車位又不能租,不知道將車停到哪裏,物業管理人員的回覆是:自己想辦法!
業主稱,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可以租車位,物業管理相關人員表示沒接到通知出租車位。兆陽御花園營銷部策劃經理張奇朗表示,不買車位的話,就只能等一些買了車位的人將車位拿出來放租。
小區業主:租到車位的可能性小
HONEY認爲,如果有業主出錢買一個25萬元的車位,表明自己也有車位的需求,不會出租。“業主花高價買來的車位按現在每月300元的市場價位出租根本不划算,如果出租的收益更好,開發商就不會限制車位只售不租了。”
兆陽御花園所處的華遠東路附近基本沒有其他停車場之類的場所,周邊高檔小區樓盤多,停車位緊張,花高價買車位的業主將車位放租的不多。
開發商:價格合理,不怕沒市場
周邊小區停車位緊張,如果開發商不出租車位,除了買車位,似乎別無他路。張奇朗表示,在車位開售前徵詢過不少業主的意見,他們有買車位的需求,“小區車位是賣給有需求的業主的,25萬元/個的價位也算合理,前幾年有不少小區的車位價達到29萬元”。
對於業主表示開發商寧可讓車位空着也不讓業主使用,以此來迫使業主購買車位的做法,廣東省至高事務所律師吳翠英認爲,因開發商對車庫擁有產權,嚴格來講,有權對車位進行出售,屬於合法經營。
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開發商必須出租車位,但《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優先滿足業主需要”,其精神體現爲車位車庫優先滿足小區業主,先租後售。
外界:開發商資金鍊緊張?
車位只售不租,外界猜疑,車位這種高利潤、回收現金快的物產總是最後出售,兆陽御花園在樓盤還沒售罄的情況下就開始賣車位,是否資金鍊緊張,意在通過出售車位來緩解?
本土房企的兆陽地產以住宅地產爲主,在今年3月拿下了位於禪城朝安路西側、同濟東路南側地塊。目前兆陽御花園沒有售罄,開發商力推的150到200平方米的大戶型還沒有開賣。
今年大戶型集中“出戰”,雅居樂曼克頓山將有200平方米的大戶型推出,佛奧灣將推出120—180平方米的戶型,依雲天匯將推153平方米產品,星海岸也有140—170平方米的戶型面市。此外,容桂碧桂園、上林苑、樂從雅居樂花園等項目也均有大戶型產品推出。
大戶型扎堆,改善型買家觀望情緒在“國五條”調控下遲遲散不去。大戶型去貨速度慢,開發商資金的回籠速度也慢。
“兆陽御花園車位總計約1700個,收樓的業主基本都買了,車位早晚要拿出來賣,即使作爲投資,車位這種非住宅物業也有市場。”銷售員說,車位順利售出的話,可獲得流動資金超4億元。
蔡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