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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日起,保障房申請家庭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必須是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購房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同時,2007年後所購保障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將該房屋作價出資用於投資,不得買賣、贈與他人;也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而應由區縣住保部門按原購房價格優先回購。昨天,市住建委發佈《關於規範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保障房購買的新規定。不過,天通苑、回龍觀等2007年前老經適房仍然按照原政策執行。
新政1
夫妻共籤買賣合同
此前,北京的經適房、限價房的管理辦法中,對於夫妻辦理共有產權,並不實行強制原則。如果申請家庭願意,可以辦理共有產權;如果不願意則可以不辦理。
新政則明確,從今日起,申請家庭購買限價房和經適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有房屋登記手續。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份額有約定的,可持相關約定辦理按份共有房屋登記手續,但不能約定一方100%,另一方爲0。
解讀:
堵住限購政策漏洞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經適房、限價房本身就是以家庭爲單位申請的,審覈的標準是家庭的收入、資產、房產等,並且是以家庭的人口等因素確定配售房源的戶型大小。所以,申請家庭所購買的經適房、限價房,應是夫妻共有房產。此外,夫妻雙方辦理共有房屋登記後,也將堵住所購保障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另一個人則以名下無房的身份鑽限購政策的漏洞,再另外買房。
影響:
2007年後經適房限價房14.3萬套
據瞭解,本次的新政,只是針對2007年北京保障房新政之後,建設收購、並面向符合條件家庭公開配租配售的各類保障房。“這次按照的是‘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2007年之前北京組織建設的天通苑、回龍觀等52個老經適房項目,仍然執行原政策。”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對於2007年後的已購限價房和經適房家庭,如果房產登記爲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的,夫妻雙方可持身份證明、婚姻關係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夫妻雙方關於房屋產權共有情況的約定等材料,到房屋登記部門依法辦理共有房屋登記手續。房屋產權性質不變。
據統計,2007年北京實施保障房新政以來,共配租配售了18.2萬多套保障房,其中經適房和限價房14.3萬套。
新政2
抵押借款僅限支付本套住房購房款
新政規定,限價房和經適房家庭利用保障房抵押借款,用途僅限於支付本套住房購房款,即用於房貸的抵押。未經住保部門同意,不得將所購房屋作爲其他債務擔保。同時,已購限價房和經適房在房屋產權性質未轉爲商品房前,即未滿足五年上市交易條件的,購房家庭不得將所購保障房作價出資或者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將房屋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他人。
解讀:
保障房不是投資工具
此前法院審理案件時,曾遇到雙方簽訂民間借款等行爲,將所購保障房抵押,最後因無法償還而導致糾紛的情況。“保障房是用來解決自住需求的,不是用來投資或牟利的工具,這次政府明確了態度,也是防止今後出現類似的問題。”
影響:
未滿五年需處置的
政府按原房價回購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已購房屋未滿五年需要處置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指定符合條件的家庭購買,或按原購房價回購,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新政3
入住前複審家庭住房
新政規定,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要在經適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家庭入住前,覈查家庭結構等變化情況,並通過房屋交易權屬系統覈對全部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情況。家庭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將立即責成相關單位停止爲該家庭辦理保障房入住手續,並按照相關規定作出取消該家庭保障資格的決定。
解讀:
與房屋權屬系統實時比對
此前北京的保障房政策中,對於申請家庭資格審覈的最後一個節點是在參加搖號前,但有時從搖號到最終入住,能相差一兩年。因此,此次新規定中,全市統一執行在入住前再進行一次審覈,使保障房真正提供給需要的家庭。
另外,北京已實現住房保障與房屋權屬系統的實時比對。保障房申請家庭如果購買或獲得了其他住房,在辦理購買或登記手續時,房屋權屬部門將購房和登記情況反饋給住保部門,進行資格複覈。
影響:
複審不包括限價房
記者注意到,此次複審的保障房中,並沒有包括限價房。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限價房既有商品房屬性、也有保障房屬性,而且限價房的政策中,並沒有入住後如果獲得其他住房就要退出的規定,因此沒有納入。
此外,與前幾個環節審覈收入、資產、住房不同,入住前的複審只審覈家庭結構和住房。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已經購房、等待入住的這段時間裏,申請家庭的收入超標了少許也要退出的話,並不人性化。而住房必須審的原因是,保障房就是要解決住房困難,如果有了其他住房,就不需要保障了。
新政4
戶籍離京、持綠卡者賣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出證明
此前,對於購買了經適房後因工作調動等原因戶籍轉到外地的家庭,按規定,若需上市出售經適房,必須由其戶籍所在地區縣出具政府放棄回購的證明,但當地政府部門不可能出具放棄回購北京經適房的證明。
此次新政中明確,經適房產權人現戶籍因各種原因已不在本市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出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辦理已購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手續。
2007年之前的老經適房,有一小部分是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證(綠卡)的家庭申請併購買,這類家庭出售經適房,也將按照這一原則來辦理。本報記者趙瑩瑩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