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港醫院管理局(簡稱“醫管局”)被視爲管辦分開最成功的樣本之一。醫管局是香港負責管理公立醫院及診所的法定機構,於1990年12月1日根據香港法例第113章《醫院管理局條例》成立,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接管全港公立醫院。
香港醫管局作爲一個獨立機構成立,由內部多個委員會組成,同時向食物衛生署負責。也就是說,在醫院的開辦和日常業務方面,由醫管局負責,食物衛生署只負責香港地區公共衛生方面的工作。
醫管局每年接收香港政府撥款,主要職責除了管理公立醫院、負責執行香港政府的公共醫療政策外,也會向政府提出如醫院收費、所需資源等相關政策建議,以及培訓醫管局員工、進行醫院服務相關研究等。
深圳醫管中心就是學習香港經驗的一個嘗試。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院長鄧惠瓊指出,深圳市醫管中心與香港的醫管局,有類似的地方,比如成立了董事局,簽訂綜合目標管理責任。香港醫院管理局成功的經驗在於,吸納了很多地方的經驗,有很多科學數據研究,有相當大的資源,有撥款給醫院的權力,財政供給充足。她還指出,香港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達到90%,不像深圳市屬公立醫院也要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