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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收費站。”《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近日公開徵求意見中,“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的規定引發公衆熱議。不少網民拍磚,難道收費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還要“秋後算賬”?
收費公路新規徵集意見引爭議
“重大節日收費公路免費通行刺激了國內多地短線遊市場,也爲市民提供了出行便利。”海口市一家旅行社經理張銘說。交通運輸部有關專家介紹,重大節假日免收通行費後,平均每個人可能也就能省下幾十元,但整體估算下來,一年可讓利於民上百億元。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我國正處在快步進入汽車社會的過程中,已經有很多大城市先後邁進汽車社會的門檻,截至2012年6月底,全國汽車保有量達1.14億輛,全國汽車駕駛人達1.86億人。
與此同時,節假日收費公路擁堵、道路維護負擔加重等一系列問題也應運而生。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日前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引發網友質疑,他們認爲,這是對公路收費年限延長和免費通行惠民效果的“稀釋”。
收費公路不收費有多難?
一些業內人士和網民對“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規定提出質疑,他們認爲,高速公路的建設、運營費用應該主要由政府承擔,公共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不能讓公衆分擔過多。
上世紀80年代初,爲籌措公路建設資金,國家出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政策,打破單一的政府投資體制限制,吸納社會資金建設公路,用收取的通行費作爲對投資方的投資回報。
近10年來,我國公路總里程由176.52萬公里增長到410.64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2.51萬公里猛增至8.49萬公里,躍居世界第二位。
“國內多條高速公路早就收夠了本賺足了錢超了收費年限,現在還繼續收費,是不是已經不屬於‘合法收益’範圍了?”海南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王毅武表示,一些超過收費年限的公路可能借新規變相“合理”延長收費年限,損害公衆利益。不少網民指出,新規中的很多條款規定和表述過於模糊,給政策執行和監督帶來較大的“迂迴空間”。
新浪微博用戶“希望的羽翼”說,修改的內容不僅稀釋免費通行政策福利,其中“還貸、經營期滿後,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一條,更爲今後高速路繼續收費留下“可乘之機”。
“高速公路的管理政策總是追着問題跑,而新出臺的政策又不溯及以往,矛盾焦點一直沒有解決。”海南中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孝民說,一些公路收費早已超過了投資,再加上增加收費期限,這些都是違背相關法規原則的。因此,“節假日免費後延長收費年限確實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
公路何時才能真正姓“公”?
不少網民質疑,一些公路收取的通行費早已超過修路成本,爲何還在繼續收費?“對於一些超期收費、過高收費的公路,必須從法律上設置合理的利潤上限和收費年限,給公衆一個合理交代。”張孝民說。對於清理高速公路收費,對收費到期,還完貸款的收費站,要直接撤銷;完全由政府投資的收費公路可由政府財政適當買單,取消或降低收費。
部分網民認爲,不能讓早已到期和收費數量遠超貸款額的收費公路無限期地“吸金”,必須限定其收費年限,到期立即終止收費行爲。新浪網民“無限精彩的我”說,實現“公路姓公”,必須整治多收費、亂收費的頑疾,加強對收費公路的審計,向公衆公示收了多少錢,用到哪裏去,還要收多久。不少業內人士認爲,收費公路免費通行政策還有待進一步擴大,應加大高速公路收費改革,嚴格設定收費年限,讓收費公路早日姓“公”,真正還路於民。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