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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10日訊記者王軼辰報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礦山救援培訓工作,提升礦山救援能力。用兩年時間對專兼職礦山救護隊指戰員、礦山從業人員、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礦山救援培訓工作的師資全面進行一次培訓。
近年來,各級礦山救援培訓主管部門積極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時,部分地區和單位也存在着對礦山救援培訓工作重視不夠、培訓質量不高,培訓機構、師資建設等優質資源不足等問題,制約了礦山救援能力的提升。
通知強調,加強礦山救援培訓工作,是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七大攻堅舉措”,建設高素質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全面提高礦山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實施科學救援的迫切要求。
通知明確了培訓範圍和學時,包括全國428支專職礦山救護隊指戰員(2.6萬人),礦山企業兼職救護隊指戰員、礦山企業有關人員、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管理(救援)人員以及從事礦山救援培訓工作的師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