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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早報訊(通訊員伊夢莉徐建國記者張蕾)工商津南分局雙港工商所執法人員近日經過深入調查,耐心調解,成功調解一起消費者申訴案,爲消費者挽回損失3000元。
不久前,一位消費者到雙港工商所申訴,稱自己姐弟三人先後在雙港鎮某小區購買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商在促銷活動中,宣傳所售商品房“老業主介紹新客戶成交,老業主額外優惠3000元物業費”。該消費者(包括親戚)購買了三套商品房,而僅有一套享受了此優惠,消費者認爲應有兩套享受優惠,經過1年多的時間多次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開發商都不予兌現。接到申訴後,工商執法人員多次走訪企業、覈實情況,在獲得確鑿證據基礎上,約請申訴方與被訴方人員到場調解,經過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開發商富力桃園售樓處補償一年2000元物業費,並補償摺合人民幣1000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