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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0日,住建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要求各地對公園規劃、建設、管理等進行規範,滿足市民休閒、娛樂、健身等生活需要。記者從市容園林公園管理部門獲悉,天津市將根據相關要求,加強對公園的監管,規劃中合理佈局、建設中綠地面積不少於總面積的65%、管理中嚴控“園中園”,讓公園成爲市民公平享受的綠色福利。
在保護、改造提升原有公園的基礎上,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見公園綠地的要求,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城鄉統籌建設、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區公園、街頭遊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確保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
新建改造公園的設計將嚴格控制公園內建築物、構築物等配套設施設備建設,保證綠地面積不得少於公園陸地總面積的65%;嚴格控制遊樂設施的設置,防止將公園變成遊樂場;嚴格控制大廣場、大草坪、大水面等,杜絕盲目建造雕塑、燈具造景、過度硬化等高價設計和不切實際的“洋”設計。還將有機融合歷史、文化、藝術、時代特徵、民族特色、傳統工藝等,突出公園文化藝術內涵和地域特色,避免“千園一面”。
公園免費開放後,“以園養園”的管理理念使公園走上持續發展的軌道,但也存在過度開發不斷侵蝕公共空間的弊端。爲了杜絕此現象,本市將嚴禁任何與公園公益性及服務遊人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爲。一是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爲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嚴禁利用“園中園”等變相經營。二是禁止將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資產轉由企業經營、將公園作爲旅遊景點進行經營開發。三是嚴禁違規增添遊樂康體設施設備以及將公園內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築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記者李海燕實習生朱瀟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