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蔣宏寧)只因夫妻吵架,又碰見負氣離家出走的妻子與她的老闆在一起,氣憤的丈夫就將老闆的車開走,然後砸壞車裏放的手機、手提電腦,更是打開轎車的引擎蓋,朝車的發動機裏灌石子和土……
這事要從2012年10月的一天說起,李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張某發生爭執,張某遂離家出走數天未歸。當年10月22日晚上7點多,李某在金鳳區福州南街偶然發現了妻子老闆孫某的別克轎車停在路邊。到了23日早上10點多,又發現孫某和自己妻子張某在一起,隨即一路尾隨至盈南家園對面的一個建築工地旁停下。李某下車後發現孫某已經不在別克轎車上,車上只有妻子一人。於是,李某就拉着妻子,將孫某的別克轎車開至銀川市西夏區銀巴路口回民公墓附近,用甩棍和鋼管將該車及車內一部方正筆記本電腦和兩部手機砸毀,然後打開轎車的引擎蓋,朝車的發動機裏灌石子和土,車上放的工地賬本也被其瘋狂撕毀。經鑑定,以上被損毀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49760元。
針對李某的行爲,檢察機關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該案經西夏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後認定,李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價值49760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該院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