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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其其格範德銀通訊員李曉宇)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近日製定《反瀆部門落實查辦預防發生在羣衆身邊、損害羣衆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全區反瀆部門開展專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實施意見》明確專項工作的重點領域爲:當前關係羣衆切身利益、職務犯罪案件多發易發、羣衆反映強烈的“三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性住房、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
《實施意見》強調,要特別注意查處利用組織人事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司法權,侵害民生民利、破壞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毀壞生態環境,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優先查處那些人民羣衆反映強烈,黨委、政府關注,危害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據瞭解,2013年1月至3月,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3件93人,同比人數上升111.4%。自治區檢察院帶頭查辦大要案件,依法查辦了自治區供銷總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薄連根等9人玩忽職守、受賄的特大案件,爲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奠定了良好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