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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周芬棉
中國證監會今日通報了萬福生科(湖南)農業開發股份公司涉嫌欺詐發行上市及相關中介違法違規情況,現已結案,進入行政處罰預先告知階段。不僅萬福生科原法定代表人龔永福及財務總監覃學軍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保薦機構平安證券也將領史上最重罰單,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亦將受到重罰。
萬福生科涉嫌欺詐發行股票
欺詐發行股票上市的慣常做法是財務數據造假。
2012年9月14日,證監會對萬福生科涉嫌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爲立案稽查,發現其三處造假:其一,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萬福生科爲了達到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條件,根據董事長兼總經理龔永福決策並經財務總監覃學軍安排人員執行,公司自2008年至2010年分別虛增銷售收入約1.2億元、1.5億元、1.9億元,虛增營業利潤約2851萬元、3857萬元、4590萬元。
其二,萬福生科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這兩份報告中,分別虛增銷售收入2.8億元和1.65億元,虛增營業利潤6635萬元和3435萬元。
其三,萬福生科未就2012年上半年停產事項履行及時報告、公告義務,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報告予以披露。
繼綠大地欺詐上市之後,又一個欺詐上市現了原形,這是首例創業板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的案件。證監會將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擬責令萬福生科改正違法行爲,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龔永福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對嚴平貴等其他19名高管給予警告,並處以25萬元至5萬元罰款。此外,擬對龔永福、覃學軍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依據證券法關於以欺騙手段發行上市的相關規定,萬福生科、龔永福、覃學軍的欺詐發行及虛假記載行爲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平安證券嚴重失職被兩倍罰款
證監會表示,保薦機構平安證券在萬福生科上市過程中,嚴重失職:未審慎覈查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意見;未對萬福生科的實際業務及各報告期內財務數據履行盡職調查、審慎覈查義務;未依法對萬福生科履行持續督導責任;內控制度未能有效執行。其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持續督導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擬採取的監管措施包括:對平安證券給予警告並沒收其萬福生科發行上市項目的業務收入2555萬元,並處以2倍的罰款,暫停其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對保薦代表人吳文浩、何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撤銷證券從業資格,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薛榮年、曾年生和崔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保薦項目協辦人湯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平安證券保薦的公司出問題,萬福生科不是第一個。勝景山河出問題,它也是保薦人。但是,這一次平安證券受到的處罰堪稱史上最重。證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過去對保薦機構的處罰,是沒收違法所得,處一倍罰款,而平安證券是兩倍罰款;同時,以往只對相關責任人處罰,現在不僅對平安證券,對相關責任人,還對其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等多人進行處罰,撤銷其證券從業資格,意味着這些責任人被禁止從事證券行業。
此前在證監會對擬上市公司的財務專項檢查中,平安證券也擔任多家公司保薦人。因爲自其被立案調查起,平安證券就被暫停了保薦資格,致使這些公司上市審覈程序中止。如今,在證監會對平安證券作出的行政處罰生效後,再暫停其三個月保薦資格。如此算下來,其實際上暫停保薦的日期遠不止三個月。
會計師事務所及律所同時受罰
擔任萬福生科審計工作的是中磊會計師事務所。證監會查明,在萬福生科發行上市審計和2011年年度報告的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審計程序缺失,在審計證據的獲取以及審計意見的形成方面存在不當行爲,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擬對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沒收業務收入138萬元,並處以2倍的罰款,撤銷其證券服務業務許可。對簽字會計師王越、黃國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10萬元、13萬元罰款,均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簽字會計師鄒宏文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罰款。
另一中介機構則是湖南博鰲律師事務所。該律所未依法履行檢查和驗證義務,未能勤勉盡責,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擬沒收該律所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倍的罰款,且12個月內不接受其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擬對簽字律師劉彥、胡筠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本報北京5月10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