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磊在分組審議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馬傑建議,應增加規定特種設備承租人的責任和義務。
草案規定,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維護保養和使用管理義務由出租人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馬傑表示,該條規定只提到了出租人的責任和義務,建議增加規定承租人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