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雅安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蔡軍11日向媒體通報了“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期間查處的違規違紀案件。
“截至5月10日,共查處抗震救災違規違紀案件10件,給予10人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蔡軍說,蘆山地震發生後,爲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的監督檢查,雅安市建立縱向到底的四級聯動監督檢查機制,實現監督檢查的全覆蓋。
蔡軍在通報會上通報了查處的兩件典型案件,其中,滎經縣五憲鄉豆子山村馮家灣組組長艾成芳,將受災困難羣衆臨時生活補助資金改變爲救濟糧搬運費案件,給予艾成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寶興縣明禮鄉百里村黨支部書記陳學林在“4.20”地震救災物資發放過程中監管不嚴,引發村民圍堵村活動室,給予陳學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我們一直強化抗震救災期間典型案件查處,把查處涉及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幹部作風能效等違紀違規行爲,作爲當前查辦案件重點。”蔡軍說。
據蔡軍介紹,截至5月10日,全市紀檢檢查機關共接受羣衆投訴229件,屬實29件。“我們堅持做到有舉報必查,查實必究,目前已接受羣衆諮詢1000餘次,並及時給出解釋答覆,95%的羣衆表示滿意。”
“目前未發現資金物資接收管理分配中出現嚴重違紀違規行爲。”蔡軍說,雅安市在抗震救災物資接收、分配和發放都實行“一帳、一表、一單、一冊”,保證了搶險救援階段物資資金髮放工作的及時、公平、高效。
據瞭解,雅安市還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監督檢查,全市共有536名社會監督員參與救災物資發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