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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陵區讀者季先生問:
上大學時有位女生追求我,我雖然不太喜歡她,但架不住她死纏亂打,就同意跟她處朋友了。她父母是生意人,我家在一個小縣城,所以她主動給我花了不少錢。畢業後,我在本市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工作中又遇到了一位與我彼此心儀的姑娘。當我提出與那位追我的女友分手時,她又哭又鬧,尋死覓活,結果把我心儀的姑娘嚇跑了。您說我該咋辦呢?
秀軍答:
這件事情你負有重要責任,但是鑑於你是位年輕人,對感情問題缺乏經驗,屬於可以原諒的錯誤。時間是最好的清醒劑,眼下最忌諱的是草率決定終身大事。如果因爲對方哭鬧而娶之爲妻,那麼婚後的日子可怎麼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