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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劉子燁記者江躍中)住自己的房子,用別人的煤氣戶頭,對不少房屋住戶來說,這樣的尷尬情形即將劃上休止符。根據市建交委近日對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現在需要辦理煤氣過戶手續,即使“老房東”無法出面,“新業主”也能單方面辦理煤氣過戶手續了。提案呼籲修改不合理規定
原先,上海燃氣集團規定,因燃氣使用人變更均應辦理過戶(變更燃氣戶名)手續,須現用戶持身份證、戶口簿或房屋有效憑證,原用戶持身份證到場共同申請。這就是說,只有當新老住戶共同到煤氣公司——最起碼要有老住戶的相關材料,才能辦理手續。
然而,由於部分“老房東”難覓行蹤,導致不少房屋的現住戶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煤氣戶頭遲遲不能轉成自己的名字。爲此,不少人到煤氣公司理論,對方堅稱這是文件規定,無法更改。市政協委員安琦、朱家文年初遞交相關提案,呼籲煤氣公司及時修改不合理的過戶政策和規定,便於市民辦理相關手續。
市建交委答覆可單方申請
市建交委在提案答覆中表示,對於上海燃氣集團下屬企業所屬用戶(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和金山、崇明、嘉定地區),如果需要辦理煤氣過戶手續,而老房東又聯繫不上或無法到場,現用戶可持身份證、戶口簿或者房屋有效憑證進行單方面申請,簽訂承諾書並結清燃氣使用費後,便可辦理過戶手續。其餘各郊區(縣)燃氣用戶,包括浦東新區南匯天然氣輸配公司所屬用戶,在申請過戶時,可參照上海燃氣集團的辦理流程。
辦理過戶手續須籤承諾書
在上海燃氣集團代表上門與提案人安琦委員進行溝通時,前者表示,辦理過戶手續須籤承諾書屬於公司內部規定,尚未公開。對此安琦明確提出,這項規定應在網上公示,讓廣大用戶知曉。如今,進入上海燃氣集團官方網站,依次點擊用戶指南、居民用戶、燃氣戶名過戶業務需要攜帶的材料以及費用,便可看到一則特別提示: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如原房屋燃氣產權人在房產交易合同中註明“將燃氣產權無償贈送給下家”等類似條款的,買家可以在原房屋燃氣產權人不到場的情況下,憑房產交易合同原件辦理燃氣過戶手續。未註明相關贈送條款,並且房屋經一次或多次交易在原燃氣產權人無法聯繫到的情況下,房屋買家如需過戶的,可以單方面申請辦理“協議過戶”手續,即與燃氣公司簽訂承諾協議書後,可以更改燃氣使用戶名。如果今後原燃氣產權人提出異議,燃氣公司將立即恢復原戶名。用戶辦理了“協議過戶”手續後,如需將房屋再次出售,燃氣公司同樣將立即恢復原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