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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車滿爲患”
上班要早走,到單位搶車位,下班後也不能磨蹭,要回小區搶車位。不知從何時起,城市裏的開車族們感到,擁有私家車的快樂漸漸被停車難的煩惱取代了。昨日,記者瞭解到,南昌車輛保有量達58.96萬輛,停車泊位卻只有28.86萬餘個,“搶車位”的場景天天上演。而就在供需矛盾如此突出的情況下,一些泊位還被佔用、挪用。
據瞭解,南昌註冊機動車達58.96萬輛,在昌外地車輛約12萬輛,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爲70餘萬輛,且還以每天400餘輛的速度增長。此外,還有130萬輛非機動車。不過,南昌只有28.86萬多個泊位(其中配套泊位25.4萬個,社會公共泊位不超過3.3萬個),大概每輛車有0.07個泊位。爲此,不少市民感嘆,“買得起車卻沒地停,真不知如何是好?”
謝先生是名私家車主。據他介紹,平時上下班得趕早,不然單位和小區的泊位準爆滿。一到節假日,開車上路簡直是受罪,常常是一家人出門,到頭來卻“各走各的道”。爲啥?因爲找不到泊位,車裏必須留個人,除了滿世界找地方停,還得注意停放區安全可靠,不然交警會貼單。這種情況並非僅謝先生遇到,停車尷尬已經成了城市“交通病”。
開車上路最怕找不到泊位
◆出行難題
開車上路最怕找不到泊位
泊位被佔挪用現象凸顯
◆記者調查
泊位被佔挪用現象凸顯
洪城商圈18個專業市場,是南昌交通最忙碌的片區。但是,僅有洪大集團雙子寫字樓有正規的地下和地上停車場,而據交管部門統計,這裏每天有20萬輛車流量,“別說開車來商圈的顧客,有限的泊位保障商圈商戶停車都吃力”。
昨日中午,記者在洪城路一大廈看到,儘管地面和地下的泊位都已爆滿,過路準備找泊位的機動車仍絡繹不絕。一些車主說,市場內一些物流公司沒有配建停車場,部分大型商場停車場被挪作他用。比如,該大廈配建的360個泊位中,就有255個存在被挪用,佔總數71%。
此外,大型商場泊位嚴重不足導致交通擁堵屢見不鮮。如中山路一商場的地下停車場僅有120個停車泊位,而該商場寫字樓的商戶有300多戶,再加上購物者的車輛,泊位根本不夠用。
在廣場周邊的地下停車場,記者也發現泊位被佔用挪用的情況。有的泊位上擱置了其他物品;有的被改建成餐館或其他消費場所。“現有的停車資源本就稀缺,地下停車場再被挪作他用,只能讓停車難上加難。”採訪中,這是車主反映最多的一句話。
據市交管局透露,市區還有一些路段泊位被侵佔、私劃的情況嚴重,其中僅東湖區、西湖區及青山湖區的被侵佔泊位就達115個,私劃泊位共295個。
停車場改商場利益可觀
爲何停車場屢屢改變用途?有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市中心商業區幾千平米、近百個車位的地下停車場爲例,按現行規定,每個泊位一小時收費5元,每天最多收費不超過10小時計算,一年收入182萬元左右。
而改爲商場出租攤位,目前,每6~10平米一個攤位,每個攤位每年租金1-2萬元/平方米,每年收入高達四五百萬元。在如此大的利益差距下,一些停車場建設單位或管理單位擅自將地下停車場改爲商場。
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依據現行規定,改變用途的停車場最高可處以數萬元罰款。但違規成本和挪用所得一對比,相差如此懸殊,使得一些經營者寧可接受罰款,也不願恢復停車場功能。
各轄區每年新建兩個停車場
◆如何突圍
各轄區每年新建兩個停車場
爲加大城區停車場建設,南昌市出臺了在城區新建停車場的相關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或團體在城區新建停車場。同時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各城區(開發區、新區)每年須在本區域內新建兩個500平米以上的停車場,以緩解停車壓力,目前城區已建設停車場50處。
市城管委、市交通改善辦表示,他們針對廣場多個商場改變規劃停車場用途的情況,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整改,並已按原規劃恢復爲停車場。截至目前,對全市挪用的108個停車場(9582個泊位),已整治到位79個(6505個泊位),同時全市正在建設的停車場37個(7934個泊位),有效提高了城區停車場保有量,增加城區停車泊位數。
未按要求配建停車場不得開業
據市交管局介紹,他們與有關部門溝通,充分利用中心城區校園及公園地下資源,如八一公園、福州路街心花園、撫河公園、紅谷灘行政廣場等處,建設地下停車場,在省兒童醫院等醫院建設機械式立體車庫。同時加大對非法停車泊位的打擊和清理工作,加大綜合治理力度,規範我市臨時佔道泊位管理。
南昌市交管局強調,他們建議新增大型購物商場、餐飲店、娛樂場所等,必須按照南昌市停車配建標準要求建設停車場,未按要求配建的,一律不得開業。建議儘快推進停車誘導系統建設,方便市民及時查詢到各停車場的實時停車泊位信息,先期可以將臨時停車泊位的信息共享,並通過多個平臺對外發布。
城區住宅區附近增建停車場
◆市民聲音
城區住宅區附近增建停車場
市民唐先生提出,老城區由於公共資源不足,機動車亂停放和停車難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中心城區的住宅小區周邊,泊位遠遠不能滿足周邊居民的停車需求。還有就是由於道路改造和修建地鐵等城市建設原因,相關工程周邊的很多路段都取消了原有泊位,這也給附近居民和上班族停車造成困難。
唐先生建議,在老城區住宅小區周邊儘量增設停車場;對原有泊位且施工週期比較長的路段,在其附近路段設立泊位,滿足市民停車需求。
建議靠邊停車改“斜停”
市民李女士說,現在家門口每到天黑就“車滿爲患”,其實泊位可以適當調整,對有條件的可改成“斜停”,這樣原來一個泊位至少可停2輛車。
此外,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周邊能否設置夜間專用停車場?交通易堵地段能否設置錯時停車場?如果能的話,不僅緩解了小區住戶的夜間停車需求,又通過價格槓桿提高了停車成本,增大了泊位週轉率。
加大立體、地下車庫建設
在某單位分管物業工作的陳經理表示,目前,南昌同意開放泊位的臨街單位中,醫院、商場、酒店佔了大部分,而機關單位則爲數不多,由於停車資源有限,很多單位連自己員工的停車問題還滿足不了,哪會有空缺來吸納社會車輛?另外,停車位配建指標偏低,跟不上機動車增長速度的需求,也是造成當前泊位稀缺停車困難的一個誘因。
陳經理建議說,車多路少,可以通過“上天入地”的方式分流日漸增多的機動車。比如說,加大立體、地下停車場的投資建設力度,通過充分利用城市的地下和空間資源,將當前的佔道停車逐步轉爲地下停車和空中停車。這種做法在外地許多城市已經展開推廣,同時也是未來解決停車難和交通擁堵問題,緩解交通壓力的主要方向。
專家點評
加大處罰讓
違規者“輸不起”
華東交通大學查偉雄博士表示,按現行的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監管部門以罰代管,很難改變停車場被挪用的事實,違規現象甚至出現惡性循環。其實,配套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屬於公共品,無論誰投資建設,權益歸屬誰,都必須滿足公共服務。
查博士建議政府各部門應該形成合力。如工商部門應該對被挪用爲商場的停車場不頒發營業執照,消防、公安、規劃等部門也應該根據自身職能對挪用行爲予以嚴懲,加大處罰力度,讓經營者得不償失。
對於停車難暴露的整體情況,查博士認爲老城區建設應“只拆不建”,騰出空地建設停車場。這樣人口密度下降,引導交通流向其他地區,如向新城區遷移。其次,新城區必須完善配套設施,不只是提高交通建設指標,還應完善醫療、教育、購物等設施建設。管理部門更應嚴格規劃停車場配建指標,對違規違法現象,必要時應追究法律責任。
主力記者楊凱文首席記者萬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