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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爭執二十分鐘,因都有過錯,轎車司機賠摩托司機500元了事
重慶晨報永川讀本訊(記者常國良)10日上午11點左右,萱花路附近發生了一起車輛擦掛事故,引發不少路人圍觀。一輛紅色寶馬車從渝西大道中段往中山大道行駛時,跟一輛摩托車發生擦掛,摩托車主陳師傅倒地後膝蓋受傷,寶馬車跟摩托車都有不同程度受損。爭執二十分鐘後,寶馬女司機賠償摩托車主500元錢,平息了此事。
他的摩托被甩出幾米遠
被撞的摩托車主陳師傅氣憤不已。他說,自己從永清橋十字路口轉彎過來時,車速並不快,哪想他左後側的紅色寶馬車突然疾馳上來,致使他的摩托車撞上了寶馬車的右車門,陳師傅猝然倒地,摩托車被甩出好幾米遠,橫躺在路邊。
路人幫忙把陳師傅扶起後,陳師傅發現左膝蓋被柏油路擦出了血,膝蓋下方還腫起了一塊青包。他正想跟寶馬車下來的司機爭論,看到女司機竟然穿了一雙高跟鞋,他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你開車怎麼穿高跟鞋?”在陳師傅的質問下,女司機趕緊從車子中取出一雙運動鞋換上。
陳師傅的摩托車大燈左側被地面擦出一道30公分長的擦痕。紅色寶馬車右側車門下方也被擦出好幾道刮痕。
她的寶馬剛開兩個多月
事發後,很多路人上前圍觀。陳師傅向女寶馬司機騰女士提出800塊錢的賠償要求。但騰女士認爲,陳師傅也有一定過錯。
騰女士說,她從渝西大道中段轉彎過來時開的速度也不快,哪知道右側行駛的摩托突然駛向了機動車道,她躲閃不及纔跟摩托車發生了擦掛。“新買的寶馬車剛開了兩個多月,還不知道保險公司賠不賠!”騰女士心疼地說。
圍觀的人越聚越多,附近交通也變得擁堵起來,很多路人都勸騰女士賠錢了事。“買得起寶馬車,還賠不起這幾百塊錢!”個別路人這樣說。正在雙方爭執不下時,一名中年男子勸說陳師傅做出讓步,因爲從現場情況看,摩托車確實佔了機動車的道。最後,陳師傅同意賠付500元錢,問題才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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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交通事故
不能私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如果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進行私了的。市民若遇交通事故,可以用手機拍照,及時保存證據,以備後需,不過最好的辦法還是先報警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