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杰通訊員區潔芳、朱曉燕)任某以幫助辦理勞工證前往澳門務工爲由,對高某等42人實施詐騙。昨日,新會法院通報了該院審理一起代辦澳門勞工證實施詐騙的宣判結果,任某因犯有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任某利用假名,先後在新會、江海麻園、恩平君堂等地以幫忙代辦勞工證前往澳門務工爲由實施詐騙。從去年的3月到4月,高某、樑某等42人先後被騙共計197400元。法院認爲,任某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