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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駕電動車上路釀車禍
本報珠海訊(記者陳治家通訊員楊小江)昨日,記者從珠海市交警支隊獲悉,爲堅決執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雙禁”整治工作。珠海市紀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聯合向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發出《關於全市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帶頭支持“雙禁”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規定,公職人員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負有事故責任的,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外,紀檢監察機關還根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對當事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要求全市黨員幹部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必須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駕駛、不搭乘違法上路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也要教育和約束家屬不駕駛、不搭乘違法上路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公安交警部門在執法整治工作中,對違法上路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論涉及什麼單位、什麼人,都一律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