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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芊雯塗浩)原通州區某鎮民政科科長張雅潔虛報冒領優撫人員慰問金、侵吞低保及廉租房補貼、侵吞養老(助殘)服務券資金被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終審裁定準許張雅潔撤回上訴,一審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張雅潔5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生效。
2011年至2012年間,張雅潔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採取虛報冒領的手段,騙取優撫人員慰問金2.88萬元並予以侵吞私分,張雅潔分得9400元;侵吞私分追繳的低保及廉租房補貼8505元;夥同他人侵吞併私分養老(助殘)服務券資金共計3萬餘元。
此外,張雅潔於2011年5月還與他人合夥收受了某餐飲有限公司給予的1萬元錢。
一審法院判決後張雅潔不服上訴。
二審審理過程中,張雅潔申請撤回上訴。二中院經審查,作出准許張雅潔撤回上訴的裁定。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