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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亂停車,人在車內也要罰
“我就停幾分鐘,馬上就走”,本週起這招不靈了
市區26條路段納入停車規範管理,人在車內的違法停車罰款50元
“只要人在車內,違法停車也不會被罰。”在金華實施人行道停車規範管理的一年多時間裏,這一“潛規則”被許多司機視爲“免罰金牌”。然而,現在這一觀念可能要改改了。
昨天,記者得到消息,金華城管部門將加大對市區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整治力度。
從本週一開始,在金華市區26條被納入停車規範管理的路段,人在車內的違法停車者,將被罰款50元。
以前做法
人在車內違停,以教育爲主
去年3月,金華開始實施道路停車收費。在人行道上亂停車,每次罰款金額爲150元,這是大多數金華有車族都知道的。
但是,如果被城管發現違法停車,而司機就在現場或車內的,經勸導教育把車開走,罰單也就免了。這也被不少司機理解爲:“只要車裏有人,就不會被貼罰單。”
另外,哪怕你賴着不走,如果時間不長,也不太會吃罰單。
在實施人行道停車規範管理一年以來,對於人在車上的違停行爲,金華城管確實沒有開出過一張真正意義上的罰單。爲數不多的幾次罰款,還是錯以爲車內無人才開的單子。
“雖然人在車內亂停車也存在違法事實,但以前主要以教育爲主,如果車主把車開走,也就不處罰了。”金華城管人行道處罰中心工作人員解釋說。
新規
如不聽勸導,罰50元
今後,金華城管部門將加大對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整治力度,並對違停處罰系統也進行了改造升級。今後,視違法情況而定,人行道違停的罰款額度分50元和150元兩種。
記者瞭解到,按照新的處罰規定,對人在車內的違法停車者,工作人員還是會首先進行教育勸導,如果立刻駛離,依然可以免除處罰。如果不願意立刻離開或者明確表示拒絕的,則將被罰款50元。
如何界定立即駛離現場?處罰中心工作人員說,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做出判定,以決定是否予以處罰。
“比如在人行道上臨時上下客,乘客行動不便的,可以適當予以寬容。如經勸導離開後又返回的,將不再對其進行二次教育,直接貼罰單。”處罰中心工作人員說。
其實,新規給車主帶來的也不全是“壞消息”。如果車主不在現場的違停車輛被開了罰單,工作人員還未離去,司機恰好趕回,則可以酌情減輕處罰,將罰款金額由150元降爲50元。
按照新規,在人行道上違停,即便人在車內臨時停放,如果不聽勸導將車駛離,也要處50元罰款。(通訊員陸暢記者龔望平見習記者朱浙萍)
(來源:錢江晚報)